薪稅師行業動態:月底房租湊不夠,手把手教你上海公積金租房提取辦法!


十月將近尾聲,不少小伙伴們在經歷輕松愉快的“享樂式”十一假期之后,面對月底的房租催繳感到“力不從心”。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幫助我們“暫度難關”呢?別忘了還有可以用來應急的公積金!
今天就為大家準備了一份上海公積金的租房提取相關問題解答,有需要的小伙伴們可以看看哦~!
哪些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1、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異地購房貸款
2、退休一件事住房公積金離退休提取
3、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
4、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5、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6、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7、非合作銀行提取還貸
8、提前結清貸款
9、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10、低收入經濟困難提取申請人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11、家庭生活困難
12、離退休
13、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14、出境定居
15、離境提取(在滬工作的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和臺港澳人員)
1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7、其他特殊情形—自愿繳存期滿
18、其他特殊情形—重復賬戶合并
19、未在異地繳存且封存滿半年以上提取
公積金租房提取的類型不同,申請范圍和流程也會有相應的差別,來看看你是屬于哪一項:
職工租賃市場租賃用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
一、申請范圍:
職工租賃市場租賃住房經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三)申請人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五)申請人的租賃行為應當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租賃合同通過租賃平臺辦理網簽備案;(六)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提取條件。
二、辦理場所:
經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zfzl.fgj.sh.gov.cn)網簽備案后,通過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申請。
三、申請信息:
職工經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zfzl.fgj.sh.gov.cn)網簽備案后,應當按網上申請流程,提供身份證明信息、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婚姻信息、網簽備案合同信息、租賃提取時間、租賃提取金額、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信息和手機號碼等申請信息。
四、辦理時限:
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或信息齊全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持有狀況、住房租賃信息、婚姻信息進行核驗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有疑義的,可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五、注意事項:
1、配偶參與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職工租賃住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職工經租賃平臺辦理網簽備案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每戶家庭(申請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3000元,且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須保留1分以上余額);單次提取金額不超過三個月的提取限額;
3、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應當在房屋租賃期內提出,申請提取時間段應當在租賃時間段內。
4、提取轉賬發起時,如遇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不足的,提取轉賬中止。
職工租賃市場租賃用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
一、申請范圍:
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三)申請人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五)申請人的租賃行為應當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且承諾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六)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提取條件。
二、辦理場所:
申請人本人可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公積金官方線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積金網、官方微信、手機APP)申請。
三、申請信息:
1、申請人本人線上渠道申請申請人本人通過上海市、公積金官方線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積金網、官方微信、手機APP)申請的,應當按網上申請流程,提供身份證明信息、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婚姻信息、租賃地址、租賃提取時間、租賃提取金額、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信息和手機號碼、文書送達地址等申請信息。
2、申請人本人市公積金中心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申請(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2)填妥的《房屋狀況信息查詢申請表》或有效的無房證明;(3)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4)如申請人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配偶本人也應當提供上述材料,還應當提供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四、辦理時限:
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或信息齊全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持有狀況、住房租賃信息、婚姻信息進行核驗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有疑義的,可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五、注意事項:
1、配偶參與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申請人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每戶家庭(申請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2500元,且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須保留1分以上余額);單次提取金額為三個月的提取限額;
3、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本市租賃網簽備案范圍的,應當承諾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后,因租賃的住房發生變動,且屬于本市住房租賃網簽備案范圍時,將及時終止當前租賃提取業務,辦理網簽備案后通過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重新申請;
4、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應當在房屋租賃期內提出;
5、提取轉賬發起時,如遇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不足的,提取轉賬中止;
6、在提取轉賬發起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申請人住房租賃等信息向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核實租賃地址信息無誤的,不影響提取資金的支付時間;如經核實租賃地址信息不符的,將按規定終止業務;
7、申請人應當每年在線確認租賃信息,如租賃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辦理業務變更或終止,限期內未確認的,租賃提取業務終止。
職工租賃公共租賃用房的
一、申請范圍:
申請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按照本市關于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已納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門公共租賃住房網上簽約系統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
(三)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申請人的租賃行為應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
(六)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提取條件。
二、辦理場所:
1、委托逐月提取:委托自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之時起計算,在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內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可在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內通過市公積金中心官方線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官方微信“上海公積金”、手機APP“上海公積金”)提交申請信息或前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交申請材料。
2、補充提取:已支付租賃費用申請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可前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交申請材料。
三、辦理要件:
1、線上渠道申請:申請人線上渠道申請委托逐月提取的,按網上申請流程,據實提供身份信息、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婚姻信息、租賃提取金額、銀行卡信息和手機號碼等申請信息;
2、市公積金中心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申請:職工應持以下資料辦理提取申請手續,并據實提供婚姻狀況、租賃提取金額、手機號碼等信息:(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2)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3)如申請人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配偶本人也應當提供上述材料,還應當提供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四、辦理時限:
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或信息齊全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持有狀況、住房租賃信息、婚姻信息進行核驗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有疑義的,可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五、注意事項:
1、配偶參與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申請人申請委托逐月提取的,應在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提交申請。委托逐月提取的,將按月發起審核,審核通過的,提取資金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按月進行支付;
(1)每月上半月(每月15日17:00前)完成受理的,當月提取資金在當月月末前自動從申請人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申請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銀行借記卡賬戶內;每月下半月(每月15日17:00后)完成受理的,當月不予支付,次月提取資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動從申請人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申請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銀行借記卡賬戶內。
(2)在申請人申請提取時間段(該時間段最長為合同有效期)內,每月由市公積金中心自動審核通過后,當月的申請提取資金在當月月末前自動轉入申請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銀行借記卡賬戶內。首月或末月租賃時間不足15天的,當月不予支付。
(3)租賃提取業務生效期間內,每月市公積金中心在轉賬發起前進行自動審核。若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將自動終止提取委托,終止當月租賃時間不足15天的,當月不予支付。
(4)提取轉賬發起時,如遇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不足的,提取轉賬中止,當月不予支付。
3、申請人申請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最晚不得超過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后六個月內提交申請。
申請人的補充提取申請經審核通過的,提取資金一次性從申請人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申請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銀行借記卡賬戶內。
職工租賃廉租住房的
一、申請范圍:
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廉租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按照本市關于廉租住房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廉租住房;
(三)申請人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提取條件。
二、辦理場所: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申請
三、辦理要件:
申請人應持以下資料辦理提取申請手續: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
(2)房屋租賃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還應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租金繳納證明;
(3)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
(4)如申請人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配偶本人也應當提供上述材料,還應當提供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四、辦理時限:
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或信息齊全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持有狀況、住房租賃信息、婚姻信息進行核驗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有疑義的,可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五、注意事項:
1、配偶參與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廉租房租賃費用以季度為單位,即單次提取金額不超過三個月的提取限額。
提取流程
以“隨申辦”app為例:
步驟1:在隨申辦app中搜索【公積金】,點擊【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賃費用】
步驟2:點擊【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單筆辦理】
步驟3:仔細閱讀相關辦理須知,并點擊確認
步驟4:依次填寫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提交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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