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翻譯資格考試報考手冊


編輯推薦:2020年11月英語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
溫馨提示:2020年度山西翻譯資格考試報名即將截止。順利完成報名的考生靜待考前準考證打印通知,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考生預約后屆時會及時收到2020年山西翻譯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提醒。既簡單又方便。
一、考試簡介
翻譯專業資格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社部發〔2017〕68號)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是中國外文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設定依據是《翻譯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4號)和《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
相關政策:
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和原山西省人事廳關于轉發《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晉人職發〔2004〕21號)。
相關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http://www.catti.net.cn/
二、專業設置
翻譯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共8個語種,每個語種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應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中通過所報考語種、級別的口譯或筆譯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一)口譯考試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
一級、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均為1小時,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0分鐘。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錄音的作答方式。
(二)筆譯考試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筆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筆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應試人員使用鼠標、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三、考試時間
表二:2020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間安排

(注:11月14日筆譯考試應試人員具體考試時間(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四、考試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名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登錄網址:
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網上報名)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
http://rst.shanxi.gov.cn/rsks(網上報名)
筆譯考試報名流程:查看公告—注冊登錄—學歷核驗—網上填報信息—簽訂電子承諾書—網上交費—準考證打印—考試—成績查詢—資格審核—證書領取。
口譯考試報名流程:查看公告—注冊登錄—學歷核驗—網上填報信息—簽訂電子承諾書—網上交費—準考證打印—考試(資格審核)—成績查詢—證書領取。
(二)考試收費
根據《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規定,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11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15元;三級口譯每人每科9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100元;根據《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7〕977號)規定,筆譯考試省組織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根據《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309號)規定,二、三級口譯考試省組織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200元。
逾期未完成網上交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三)資格審核
1.筆譯考試
筆譯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資格審核對象為報考一級筆譯的成績合格人員。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另見《資格審核通知》。資格審核對象應嚴格按《資格審核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資料如期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逾期未參加的,按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處理,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資格審核需提供如下材料:
提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的相關證書或聘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口譯考試
口譯考試資格審核工作于考試當日進行,資格審核對象為報考一級口譯的應試人員。
資格審核需提供如下材料:
參加一級口譯資格審核的人員須攜帶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的相關證書或聘書。
資格審核對象到準考證所示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四)信息核驗
1.在線核驗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須報考前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可直接報名交費。
2.人工核查
下列報考人員須進行人工核查: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所需提交資料:
(1)《不實承諾或考試違紀違規報考人員承諾書》(見報名公告附件,本人簽字);
(2)《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
(3)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與現工作(學習)地相關的山西戶籍或居住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報考一級翻譯的人員提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聘書原件(及復印件)。
要求:以上需提供的復印件紙張規格均為A4。
未按照要求參加現場人工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
3.核驗流程
(1)學歷(學位)證書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在報名開始后可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
(2)“未通過”和“需人工核查”的,在網上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學位)等證書電子版照片(格式為jpg,大小為100至300k之間),信息確認后,由報考人員承諾符合報名條件后,方可交費參加考試。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應自覺遵章守紀,誠信報名考試,抵制舞弊,維護公平,嚴格執行規定的報考條件。
2.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報考手冊、報考須知,詳細了解考試政策和紀律規定,掌握網上報名操作方法,自覺遵守報名協議。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3.使用網報平臺報名必須進行用戶注冊和上傳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進行報名。上傳的照片必須使用網報平臺提供的“證件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后方可被網報平臺識別。
4.報考人員須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謹慎確認!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后修改報名信息;繳費成功后任何信息不能修改,如有差錯,責任自負,請謹慎填寫報考信息。
5.資格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在山西報名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現工作單位(學習地或戶籍地)所在地須在山西。
6.報名平臺用戶名或密碼忘記的,無法通過“預留問題”及“預留手機短信”自行找回的,可通過瀏覽“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下的“常見問題-關于申請找回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平臺注冊信息的操作說明”進行找回。
五、報考條件
(一)一級翻譯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三)二級翻譯專業考試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可免試《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或《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憑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報考同聲傳譯時,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科目考試。
因上、下半年合并組織,本次考試中,二級免試一科的條件中所指的MTI院校在讀學生包含今年畢業的應屆生,截至2019年底,全國2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
六、應試須知
1.考試用具: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用具及規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考場上備有A3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2.遲到、離場相關要求: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3.考試設備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關內容:
(1)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朝鮮語/韓國語(朝鮮語)-MicrosoftIME&朝鮮語。
(2)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3)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等。
4.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難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語種、同級別、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5.重要提示:不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6.2020年版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七、告知承諾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
一、按照《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發通〔2019〕54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要求,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二、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時有義務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不再需要提交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相關證明。資格審核部門(機構)依據報考人員報名時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通過網絡核驗、部門間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進行核實。對于無法核實的內容,可以要求報考人員提交必要的相關證明。
四、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人事考試機構和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五、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按照告知承諾制規定。上述報考人員須按《報考須知》中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六、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違紀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節選)
第六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經提醒仍不按規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
(三)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四)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八)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設施的;
(九)未按規定使用考試系統,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 應試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條 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
第十一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老師組確認的,由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處理。
第十二條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理的規定(節選)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十四、將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修改為:“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本文內容來源: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0年度山西省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報名公告。
環球網校發布“2020年山西翻譯資格考試報考手冊”。想要報名參加2020年翻譯資格考試,就趕緊行動起來復習吧!小編為大家整理2020年翻譯資格考試大綱、教材變動、各科模擬試題、歷年真題解析等備考資料,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
最新資訊
- 2025年全國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匯總2025-04-09
- 2024年CATTI翻譯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2024-09-16
- 2024年河南省翻譯資格(英語)考試時間:10月26日至27日2024-09-11
- 2024年CATTI翻譯資格考試時間:10月26日-10月27日2024-09-07
- 2024年天津市翻譯專業資格考試繳費截止時間:9月4日16時2024-09-03
- 2024年內蒙古翻譯專業資格考試時間:9月1日-9月10日2024-09-01
- 2024年內蒙古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9月1日-9月10日2024-08-30
- 2024年翻譯資格CATTI考試報名入口已開通:中國人事考試網2024-08-26
- 2024年下半年全國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2024-08-21
- 2024年江蘇省翻譯專業(英語)資格考試報名公告已公布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