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重慶育嬰師將退出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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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市級有關部門人事(干部)處,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有關工作,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認真執行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相關要求
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轉為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由政府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等級認定,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技能人才發展需要的評價制度的重要舉措,是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等文件精神,嚴格貫徹執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退出目錄的各項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組織、人員、考務等各項保障措施。除后續工作外,退出目錄的職業(工種)一律不得再開展職業資格鑒定。
二、認真妥善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相關后續工作
已組織完成鑒定考試的,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等工作。在退出目錄前已發布鑒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鑒定報名的,可根據考生意愿,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或者妥善退回相關費用。繼續組織鑒定考試的,原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安排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鑒定考試工作。
對2020年9月30日前按職業資格證書培養計劃招生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2020年12月31日前按職業資格證書培養計劃招收企業新型學徒的企業,支持其執行原培養計劃,幫助學生(學員)畢業結業時能夠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三、切實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質量和職業資格證書管理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各鑒定機構要結合退出目錄統一工作安排,科學合理制定收尾工作計劃,妥善處理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確保改革工作安全穩定有序推進,防止出現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發生。要規范實施職業技能鑒定,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嚴禁降低質量、違規鑒定、突擊發證、應付收尾。已發放的職業資格證書繼續有效,可作為持證者職業能力水平的證明。
四、大力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切實貫徹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精神,加大力度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由用人單位、技工院校和相關社會組織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者行業企業評價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及時有序承接職業資格鑒定。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要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42號)等文件要求,抓緊開展企業、社會組織等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遴選備案工作,加強工作統籌力度,積極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人力社保部門所屬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機構要切實做好職能調整相關工作,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質量監管和指導服務,抓好職業資格鑒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組織實施。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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