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稅師熱點:后疫情時期,稅收監管風向


后疫情時期,稅收監管風向——稅務爭議透視
2020年,全球疫情和經貿形勢存在很大不確定性。國家出臺多項“減稅降負”和“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力求穩定經濟運行。根據國家財政部發布的消息,2020年第一季度,全國稅收收入為人民幣39,029億元,同比下降16.4%。
財稅部門的“減稅降負”政策,旨在減低企業稅負,并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規模的同時,促進繼續投資,刺激經濟持續增長,擴大稅基。這也意味著,稅務機關將同時加強稅收監管,納稅人面臨的潛在稅務風險更加充滿變數。
后疫情時期——稅收監管風向
疫情之下,國家經濟短期內面臨較大下行壓力,給財稅工作帶來的壓力越來越明顯。
除各地稽查局繼續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雙隨機,一公開”的稅務稽查工作外,在征管方面,各地稅務機關有可能還會通過納稅評估、日常征管審核把關、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等多種方式,加強稅收合規管理。
后疫情時期,預計稅務機關稅收監管的工作重點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金稅三期“大數據”分析顯示的異常情況
稅務機關通過金稅三期實現了各稅種全環節系統化的稅收監管。如稅務機關在大數據比對過程中發現企業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庫存、銀行存款等項目存在異常,將可能向企業提出疑問,甚至發起檢查。
橫向層面,稅務機關可通過金稅三期掌握企業的收入、成本、庫存等信息,測算出企業利潤水平,評估企業是否存在少確認收入,少繳納稅款的情況。對于增值稅額偏低或者企業所得稅貢獻率長期偏低的企業,稅務機關將實行重點關注。
縱向層面,稅務機關可通過金稅三期大數據,查詢與企業交易的上、下游企業的財務數據(如庫存量),進行交叉比對,以評估是否存在未開票、未確認收入等異常情況。
2、大企業稅收管理
國家積極推動機構改革,各地已成立大企業管理局或大企業專業管理部門,組建專業團隊,積極開展以風險分析為導向的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工作。
“千戶集團”企業以及部分“重點稅源”企業被納入大企業風險管理范圍。各級稅務機關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會對采集的企業風險管理信息進行整理,查找企業在納稅申報、稅款繳納以及履行其他涉稅義務過程中存在的涉稅風險,也有可能要求部分企業進行自查。
3、打虛打騙行動
2018年以來,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委共同部署開展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沒有實際經營業務只為虛開發票的“假企業”、沒有實際出口只為騙取退稅的“假出口”,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營造公平有序的稅收營商環境。虛開類案件存在于各行各業,商貿、醫藥、建筑行業尤為突出。
4、“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合規性
疫情期間,國家出臺多項“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以支持防護救治/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等。
部分地方稅務機關計劃在后疫情時期會逐步開展對部分享受疫情相關優惠政策的企業的納稅評估,防止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的企業濫用稅收優惠。
5、重點行業稅務風險
據觀察,部分地方稅務機關將重點關注房地產、建筑安裝、電商、出口貿易、大宗商品、酒店、銀行、醫藥等行業的稅務合規情況。
相關行業的企業需特別關注以下方面:
企業所得稅角度:收入確認的及時性及完整性、成本費用扣除憑證的合規性、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性等
增值稅角度: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合規性、優惠政策的適用性(簡易征收、加計扣除、留抵退稅等)、適用稅率的正確性、進項稅額轉出的合規性、價外費用納稅申報的合規性、視同銷售處理的合規性等
發票管理角度:發票開具的合規性,避免虛開或取得虛開發票風險(需注意交易的真實性、開票信息一致性、和取得發票途徑的合規性)
個人所得稅角度:向個人支付的應稅收入是否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如向員工支付的各項補貼、贈送的禮品、超標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超標準支付的社會保險、以非貨幣形式發放的個人收入等
6、轉讓定價和反避稅管理
稅務機關正轉變國際稅收管理模式,從以反避稅調查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轉換到運用大數據分析工具,構建全球一戶式管理平臺,實施跨國企業利潤水平動態監控管理的新模式,并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推廣。
后疫情時代,稅務機關預計將在轉讓定價領域加強“非接觸式信息管稅”,通過大數據分析、利潤水平監控推行“風險分析—遵從引導—分類管理”的工作模式。
轉讓定價調查關注點可能主要包括:后疫情時代“單一功能企業”的利潤下滑或虧損、集團重組、產業鏈轉移涉及的退出補償、向境外關聯方的大額費用支付、關聯融資安排的轉讓定價問題等。
稅務機關將更加注重管理與服務。例如,對走出去企業在海外可能面臨的轉讓定價稅務調整,通過“相互協商程序”提供支持避免雙重征稅;對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子公司提供遵從引導和預約定價安排相關稅收確定性服務等。
企業應對建議
在短期經濟下行的壓力下,企業財稅人員應更加積極地提升稅務風險管理水平,并采取以下措施提前識別、消除或降低企業潛在的稅務風險。
1、自我審視,知己知彼
財稅人員需定期對企業各項財務指標進行審閱及跟蹤對比,如發現利潤率、各稅種稅負率、應收賬款變動率、預收賬款變動率等財務指標存在異常波動,應及時排查原因并對財稅、運營安排作出調整,消除風險。
而對于被納入大企業風險管理的企業,應定期自查,或者尋求高附加值的稅務健康檢查,識別及整改潛在稅務風險的同時,挖掘稅負優化空間。此外,企業亦可借助信息化手段,對稅務風險指標進行實時監控。
2、完善發票管理內控
企業應對業務及財稅人員進行全面培訓,確保業務信息正確傳遞于開票部門。開票人員基于真實的業務信息(服務或貨物接受方、服務內容、服務數量及金額)開具發票。對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交易(如受票方為個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不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企業應定期復核供應商資質及進行供應商篩選,避免取得走逃(失聯)供應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且在企業缺乏對交易證明真實性的資料舉證情況下,將出現進項稅額轉出損失,甚至可能觸發刑事風險。每月收到發票數量較大的企業,應對交易資料做好留存,并考慮通過科技手段及時查驗發票真偽及追蹤上游供應商是否存在異常。
此外,企業可定期對發票內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及時發現風險及漏洞。薪稅師在發票內控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可協助企業審閱及優化現行內控制度。
3、合規享受稅收優惠并妥善保留資料
企業應享盡享稅收優惠的同時,亦應注意管理相關風險。以增值稅為例:
簡易計稅及免稅項目的稅務處理:企業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應分別核算,并做好相關的進項稅及時轉出;對于確實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規定計算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及時轉出已認證進項稅額。
滿足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程序:對于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需要備案或取得批復的,應履行相關稅務程序,合規享受優惠政策。對于可直接享受的優惠政策的,企業應留存相關證明材料備查。
免稅收入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對于享受免稅優惠的收入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的,應當紅沖或作廢,重新開具普通發票。
除上述風險外,企業亦需關注相關政策執行的起止時間、行業要求、地域要求、業務性質等,避免因違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引發未來被追繳稅款、征收滯納金罰款等風險。
4、轉讓定價風險應對建議
企業可從以下方面管理轉讓定價風險:
建立轉讓定價內控管理制度,定期復核關聯交易定價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利潤水平,評估風險、適時調整從而有效降低風險和提高合規度。
審視現有轉讓定價政策在后疫情時代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或集團轉讓定價政策變更對中國企業的影響,準備詳盡的分析支持文檔及時應對潛在風險。
與稅務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積極響應稅務機關對轉讓定價風險評估和資料提交要求,考慮單邊預約定價安排提高稅收確定性,同時尋求專業支持評估相關風險和研究積極的應對策略。
5、建立良好的稅企溝通機制
企業應與稅務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積極響應稅務機關對稅務風險管理、稅務檢查的要求,但同時要謹慎提供資料,并提前對稅務影響進行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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