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人事考試院2019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9年度經濟、翻譯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實施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60號)要求,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翻譯考試)考務實施工作由各級人事考試機構承擔,并從上半年起全面推行口譯機考,從下半年起全面推行筆譯機考。為切實做好我省翻譯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語種、級別及科目
翻譯考試設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個語種,每個語種翻譯資格(水平)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科目。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
英語一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只在下半年舉行考試,英語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英語二級筆譯、英語三級口譯、英語三級筆譯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法語、日語、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工作安排,采取紙筆考試方式的上半年筆譯考試考區設置,湖北省上半年只組織一、二、三級英語、日語筆譯考試,上半年口譯考試采取機考方式。下半年筆譯考試、口譯考試采取機考方式,不作語種方面的限制。
二、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兩個科目(《筆譯綜合能力》、《筆譯實務》)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2,加蓋學校公章)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截止至2018年度底,全國24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3。
(四)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憑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4月2日9:00—4月14日17:00
2019年9月2日9:00—9月11日17:00
(二)現場資格審核(一級及二級免1科)時間。
2019年4月2日—4月15日
2019年9月2日—9月12日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9年4月2日9:00—4月16日17:00
2019年9月2日9:00—9月13日17: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19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4:00
2019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考試 方式 |
6月15日 (周六) |
9︰00-10︰00 |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英、法、日、阿) |
口譯機考 |
10:30-11:00 |
三級《口譯實務》(英、法、日、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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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
一級《口譯實務》(英、法、日、阿) |
||
13:30-14:30 |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英、法、日、阿) |
||
15:00-16:00 |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傳譯)(英、法、日、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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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周日) |
9︰00—11︰00 |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英、日) |
筆譯紙筆 |
13︰30—16︰30 |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英、日) |
||
11月16日 (周六) |
9︰00—10︰00 |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英、俄、德、西) |
口譯機考 |
10:30-11:00 |
三級《口譯實務》(英、俄、德、西) |
||
10:30-11:30 |
一級《口譯實務》(俄、德、西) |
||
13:30-14:30 |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英、俄、德、西) |
||
15:00-16:00 |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傳譯)(英、俄、德、西) 二級《口譯實務》(同聲傳譯)(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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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 (周日) |
9︰00—11︰00 |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英、俄、德、西) |
筆譯機考 |
13︰30—16︰30 |
一級《筆譯實務》(俄、德、西)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俄、德、西) |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外籍護照),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區設置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口譯考試,由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安排考區。
五、報名、審核及繳費
(一)考試報名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口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二)資格審核
1.報考一級筆譯、口譯考試的新考生,本人持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的《報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所選審核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報考二、三級筆譯、口譯全科考試的新考生,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直接進行繳費。
3.報考二級筆譯、口譯(免1科)的新考生,持《報名表》和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到所選審核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4. 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1科的新考生,持《報名表》,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所選審核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5. 報考一級筆譯、口譯和二級筆譯、口譯(免1科)及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1科的異地考生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6.老考生在“網報平臺”選擇報考地區并填寫報名信息,不需資格審核。
審核地點詳見《報名表》。
(三)審核地點
報考級別 |
審核點 |
審核部門 |
二、三級 筆譯、口譯考全科 |
省直審核點 |
不需要審核 |
市州審核點 |
||
一級筆譯、口譯和 二級筆譯、口譯 (免1科)及二級口 譯(同聲傳譯免1科) |
省直審核點 |
省人事考試院(審核地點:武昌區東湖西路特1號,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 |
市州審核點 |
市州人事考試院(局、中心)(地點詳見報名表) |
荊州市審核點: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號樓一樓服務大廳(聯系電話:8259263,8278477)。
(四)網上繳費
老考生確認提交并打印《報名表》、新考生(報二、三級筆譯、口譯全科除外)需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后,通過“網報平臺”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各地在組織報名審核過程中,要嚴格審核一級筆譯、口譯和二級筆譯、口譯(免1科)及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1科)資格條件,不得受理培訓機構代辦現場審核事宜,并要求報考人員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為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還需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誤填、誤報。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湖北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660號)和《關于發布湖北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409 號)規定,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61元/人.科,各級別《筆譯實務》65元/人.科;同聲傳譯500元/人.科,一級(口譯)350元/人.科,二級口譯(交替)190元/人.科,三級口譯175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處理
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試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對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信息通報考生單位,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八、考試大綱及教材
有關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等方面的相關事項,可直接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010—68992782)。
各地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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