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發布中藏醫藥工作要點 加強中藏藥服務能力建設和確有專長人才培養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印發2019年全省中藏醫藥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衛生計生委,委屬各相關單位,行業醫院:
現將《2019年全省中藏醫藥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1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2019年全省中藏醫藥工作要點
2019年全省中藏醫藥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中醫藥的重要論述,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一優兩高”戰略部署,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青海省扶持和促進中藏醫藥發展若干措施》,充分發揮中藏醫藥在健康青海建設中的獨特優勢,全面推動中藏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一、著力推動中醫藥法治能力建設
(一)繼續貫徹落實《中醫藥法》。深入開展《中醫藥法》學習宣傳活動,舉辦不同層面的中藏醫藥監督知識培訓班。鼓勵各地各單位把學習宣傳《中醫藥法》作為推動落實“七五”普法規劃的重要載體,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系列活動,牢固樹立依法治理、依法興業意識,不斷提高依法規范中藏醫藥事業發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扎實推進中醫藥法配套制度修訂。做好《青海省發展中醫藏醫蒙醫條例》修訂的調研、起草和論證等相關工作,使之成為一部符合青海實際、具有地方特色、有利于我省中藏蒙醫藥依法發展、依法治理的地方性法規。
二、提高中藏醫藥服務能力
(三)加強中藏醫重點專科建設。結合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將省中醫院、省藏醫院打造成區域中藏醫(專科)診療中心。起草制定《青海省中藏醫重點專科評審標準(試行)》,加強中藏醫重點(特色)專科建設與發展,鼓勵市(州)、縣級中藏醫醫院建設省級中藏醫重點(特色)專科,爭取每所醫院至少建成1個重點(特色)專科。
(四)加強全省中藏醫館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基層中藏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進全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藏醫館建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藏醫藥服務能力,年內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7%以上的鄉鎮衛生院、9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75%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藏醫藥服務。
(五)建設市(州)級中藏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基地。建設8個市(州)級中藏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基地,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無中藏醫人員的機構)醫務人員進行中藏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在每個中藏醫館推廣應用6項以上中藏醫藥適宜技術。
(六)提升中藏醫護理服務能力。建設全省中藏醫護理培訓基地,培養中藏醫護理骨干人員以及高層次師資人才,提高中藏醫特色護理能力,推動中藏醫護理長足發展。推廣實施藏醫護理規范,充分發揮藏醫護理的特色優勢。鼓勵中藏醫醫療機構開展中藏醫特色護理技術服務。
(七)建立完善中藏醫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進一步加強中藏醫藥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中藏醫藥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提升中藏醫藥醫療標準化、規范化水平。計劃年內建立省級中醫、藏醫醫療質控中心,質控中心將以強化中藏醫藥醫療服務質量、發揮中藏醫藥特色優勢為核心,明確職責任務,建立質控方案,完善質控網絡,積極開展好醫療質量控制工作。
三、加強中藏醫藥人才建設
(八)加強中藏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國家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通過國醫大師工作室、全國名中醫工作室和全國名老中醫藥老師傳承工作室建設等項目,強化中藏醫藥師承教育,培養和選拔中藏醫藥領軍人才、優秀人才和基層人才,搭建我省中藏醫藥優秀人才梯隊。
(九)加強基層中藏醫藥人才培養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推進中藏醫類別全科醫生培養,繼續實施中藏醫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完善中藏醫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模式,嚴格開展結業考核和評估,提升培訓質量。
(十)推進完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核工作。總結經驗,改進方法,認真組織實施2019年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加強對考核通過人員的注冊管理和崗前培訓工作,積極發揮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作用。
四、推進中藏醫藥傳承創新和交流合作
(十一)加強中藏醫藥傳承與保護。深入推進藏醫藥文獻搶救性發掘整理與系統研究。有計劃地實施藏醫藥文獻的校勘、注釋、出版工作;不斷加強藏醫藥文獻學深層次開發研究力度,逐步完善藏醫藥科技文獻信息數據中心建設。加強名老中藏醫工作室建設,對名老中藏醫藥老師的學術思想、臨床經驗、特色醫技醫術進行挖掘與傳承。推動中藏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遴選工作,并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十二)開展中藏醫藥服務能力關鍵技術研究。圍繞中藏醫藥治療有優勢或特色的病種,開展診療方案規范化、臨床療效評價及用藥特點研究,探索建立符合中藏醫藥特色規律的臨床評價方法與評價標準,開展中藏醫藥醫療、保健、康復特色診療技術的臨床應用研究,制定相關技術規范和評價標準,結合現代醫學推動中藏醫藥診療技術方法創新。
(十三)推進藏醫藥標準化建設。重點開展藏醫藥名詞術語、藏醫疾病分類與代碼等基礎標準,臨床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范、療效評價、炮制技術、制劑配制規范等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拓展與西藏、四川、甘肅、云南在藏醫藥標準化領域的合作,共同推動藏醫藥國家標準制定實施工作。開展藏醫藥人員標準化知識培訓,加強藏醫藥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實施中藏藥資源普查。繼續開展第四次中藥資源普查工作,積極推進中藏藥資源調查,計劃年內完成我省剩余22個縣的普查任務。完善中藏藥資源數據庫,做好中藏藥材資源保護工作,保障中藏藥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五、加強中藏醫藥交流合作
(十五)加強中藏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我省中藏醫藥與省外中醫藥、其它民族醫藥之間的交流與相互借鑒,加強同西藏等其它四省藏區在藏醫藥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積極推進中藏醫藥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積極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傳統醫藥領域的交流,統籌推進中藏醫醫療、教育、科研、文化和產業對外合作,爭取中藏醫藥專項及政府合作項目,提升中藏醫藥國際影響力。加強留學生教育工作,吸引海外留學生來我省接受中藏醫藥學歷教育和短期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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