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積分落戶有哪些條件,中級經濟師能加多少分
更新時間:2019-01-31 09:01:29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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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編特分享了“上海積分落戶有哪些條件,中級經濟師能加多少分”相關資料,以下介紹了上海積分落戶政策、中級經濟師加分政策供大家參考,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球網校經濟師考試頻道……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滿足以下要求即可申請積分落戶: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可以申請積分。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于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申請積分對象。
中級經濟師加分政策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六條基礎指標及分值中明確了“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的積分細則,詳情如下: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也就是說,持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可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注冊的,注冊后給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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