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蒙醫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推薦醫師管理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關于加強蒙醫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推薦醫師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衛生計生委,委直屬蒙醫中醫醫院,相關醫療衛生機構:
2018年10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蒙醫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內衛計規范〔2018〕11號),內蒙古自治區啟動了蒙醫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工作。為加強對推薦醫師的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醫師是自治區蒙醫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推薦醫師必須是在內蒙古范圍內執業,具備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蒙醫、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推薦醫師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推薦工作。
二、推薦醫師在準備推薦考核人員前,需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蒙醫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要求,對被推薦人的臨床實踐、傳承脈絡理論、技術來源等相關材料進行綜合評價,以確定是否推薦。每名推薦醫師當年推薦不超過2人。
三、推薦醫師對推薦工作承擔連帶責任,對存在違規推薦的推薦醫師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一)超數量推薦考核人員的、需執行回避原則而未回避的,由所在醫療機構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
(二)為被推薦人偽造虛假材料的、收受被推薦人財物的、明知被推薦人在臨床實踐中有重大人身損害后果還推薦的、被推薦人在取得醫師資格后發生醫療事故的、有其他違反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法律法規的,將給予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吊銷醫師資格證書等處理。
請各盟市衛生計生委負責通知推薦醫師所在單位,告知推薦醫師相關推薦責任。如發現被推薦人不符合推薦要求或發現公示期內被推薦人被舉報事實屬實的情況,推薦醫師可放棄推薦,并將關于放棄推薦的說明由本人簽字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郵寄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蒙中醫藥管理局。
聯 系 人:呂 晶
聯系電話:0471—6944929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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