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山西《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更新時間:2018-09-04 09:35:01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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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專長)醫師資格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近日,山西省衛生計生委印發《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了申請考核注冊人員的范圍、申請考核人員條件和申請材料、明確考核的分類及考核程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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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規定,除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和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者可以由兩名推薦醫師推薦參加考核外,《細則》實施前按照規定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并再跟師兩年,或按照規定取得《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也可報考。《暫行辦法》實施前已經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同樣可以報考。
《細則》規定,推薦醫師應為被推薦者長期臨床實踐所在地相關專業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醫類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細則》規定,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實行老師評議方式,通過現場陳述問答、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評議、中醫藥技術方法操作等形式對實踐技能和效果進行科學量化考核。
考核程序分為:醫術專長陳述、現場問答、診法技能操作/外治技術操作、現場辨識相關中藥。治療方法以內服方藥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術的,增加外治技術操作考核;以外治技術為主、配合使用內服方藥的,增加診法技能考核。
考核合格者,由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核發國家統一制式的《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
在執業注冊管理方面,《細則》明確,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者,首次注冊前應接受省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有關衛生和中醫藥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基本急救技能、臨床轉診能力、中醫醫療技術相關性感染防控指南、傳染病防治基本知識及報告制度、中醫病歷書寫等知識培訓。
執業注冊后,取得《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者,即可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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