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經濟師考試中級財政稅收章節考點稅收的公平原則


稅收的公平原則
稅收的公平原則指稅收負擔應公平合理地分配于全體社會成員之間。該原則被瓦格納稱為社會正義原則。稅收公平原則應包括兩方面內容,即普遍原則和平等原則。
(1)普遍原則。除特殊情況外,稅收應由本國全體公民共同負擔。在納稅問題上,不允許任何階級、階層'任何經濟成分,任何個人或法人享有免稅特權。當然,基于某種經濟和社會原因,或依國際慣例,應予免稅者除外。
(2)平等原則。指稅收負擔要公平合理地分配于社會各成員身上。現代社會的公平原則主要指平等原則。該原則具體體現于兩個方面,一是橫向公平,二是縱向公平。
橫向公平,又稱“水平公平”,是指對相同境遇的人課征相同的稅收。橫向公平有時也用課稅的普遍性來解釋,即在一個國家的稅收菅轄權范圍之內,要使稅收普遍課征于一切應納稅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讓任何人、任何企業有任何形式的免稅特權。橫向公平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要求:①排除特權階層免稅;②自然人和法人均需納稅;③公私經濟均等征稅;④對本國人和外國人在征稅上一視同仁。不過,現行國家對公共法人和公益法人,對外國使節為避免重復征稅而給予的免稅,不被認為是違背橫向公平要求的。
縱向公平,又稱“垂直公平”,即對不同境遇的人課征不同的稅收。判斷“境遇”的標準,一般包括受益標準和能力標準。
1)受益標準。受益標準是根據每個人從政府公共服務中獲得的利益來確定其應承擔的稅收。根據受益標準,橫向公平可以解釋為從政府公共服務活動中獲益相同的人應當承擔相同的稅收,每一社會成員所承擔的稅收應與他從政府公共服務活動中能夠獲取的利益相等。縱向公平可以解釋為根據納稅人從政府公共服務活動中獲益的不同,而承擔不同的稅收。
2)能力標準。能力標準是根據每個人納稅能力的大小來確定個人應承擔的稅收。根據能力標準,橫向公平可解釋為具有相同納稅能力的人應當承擔相同的稅收;縱向公平可解釋為具有不同納稅能力的人應當承擔不同的稅收。測定納稅人納稅能力的強弱,通常有三種標準:收人、財產和消費支出。
收人通常被認為是測定納稅人納稅能力的最好的尺度。因為收人最能決定一個人在特定時期內的消費和添增其財富的能力。收入多,反映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大,反之則小。收入一般是以貨幣收入來計算的,而許多納稅人可取得除貨幣收人之外的實物收入,對實物收入也應征稅,否則,顯然不夠公平。納稅人的收人有多種來源,既包括勤勞收入,又包括不勞而獲的偶然收人或其他收人。對不同來源的收人加以區分,予以不同征稅,也是公平原則的要求。
財產也可以被認為是衡量納稅人納稅能力的合適尺度。財產代表著納稅人獨立的支付能力。一方面納稅人可以利用財產賺取收人,僅僅擁有財產本身也可使其產生某種滿足;另一方面納稅人通過遺產繼承或接受捐贈而增加的財產擁有量,的確會給其帶來好處,增強其納稅能力。
消費支出可作為測定納稅人納稅能力的又一尺度。因為消費支出的多少,通常反映著一個人的納稅能力。消費支出多的,其納稅能力強;消費支出少的,其納稅能力弱。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