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做好 2018 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不含寧波)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8 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18 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 號)要求, 以及省人力社保廳等 12 部門《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4 號)規定,現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方式及考點
考試定于 11 月 3 日、4 日進行,按級別和專業分兩天上、
下午各 1 個批次(共 4 個批次)實施(具體安排見附件 1)。
考試科目為《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其中,《專業知識與實務》分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鐵路)、運輸經濟(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 15 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其中 1 個專業報考。
考試方式為電子化考試(機考)。為便于組織實施和方便考生應考,將兩個科目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考試,每個科目考試時長(即:最長作答時間)為 1.5 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 小時。
考點分別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的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報考初級資格:
(1) 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 10 年;
(2) 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
(1) 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 20 年且從事經濟工作滿 15 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 4 年;
(2) 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 15 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 4 年;
(3) 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 6 年;
(4) 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 4 年;
(5) 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 年;
(6)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 1 年;
(7) 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第(1)、(2)條中對現在國家機關工作和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不要求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
(二)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此項考試。
(三)考生必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三、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網上報名于8 月1 日至15 日進行,屆時報名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在鏈接的中國人事考試網,一次性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 報名人員應按報考條件和系統設置要求,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選相關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照片專用工具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 欄目)。
(二)在完成網上報考信息填選,并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在交費前后,建議打印“報名 表”并妥善留存,用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三)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務必反復檢查,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 可在交費前重新修改,報名及“報名表”信息必須以最后一次修改和打印的為準。交費后,報名信息禁止修改,如需修改須在報名期間聯系省人事考試辦處理。
(四)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 月29 日至11月2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下載離線打印和自行修改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省人事考試辦處理。
(五)考生原則上只許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由于網上報名為個人行為,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及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區、 報名點、考試級別和專業科目)、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進行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省部屬(省直)單位的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辦事指南”欄目。報名咨詢電話: 0571-88396764 、 88396765 ; 傳真: 0571-88396760、88395085(注:寧波轄區考生請登陸寧波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網站查詢和報名)。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 號)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 65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 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考試題型和相關要求
兩個考試科目為全客觀題。因在計算機上作答,考生無需攜帶任何文具參加考試。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禁止將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和通訊設備,以及考試相關資料等帶入座位。答題前考生應先認真閱讀考試系統提供的考場規則和操作指南。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起, 經監考人員同意,考生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六、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
( 一 ) 考試大綱公布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考試用書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均配套學習軟件,共 32 種。內容分為全真模擬測試、同步訓練、應試指南三類。
(二)2018 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不統一組織征訂。參加省直考試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上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網站 售書咨詢電話: 010-64962347。參加各市考試的考生,所需考試用書的征訂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決定。
七、成績公布和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人社部相關部門核準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鏈接的中國人事考試網(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同時,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同步公布考后報考資格審查事項(如審查的時間、地點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等),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并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相關準備。報考初級的考生可免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不含初級),請務必在網上公布的時間內,按報考屬地原則分別到省直、設區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場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審查時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屆時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開放打印),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各 1 份。另外,以符合中級第(1)、(2)條報考的,還應提供助理經濟師職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 份。
對于負責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單位,要多方式、多渠道加強信息的發布和聯絡,努力做到應審盡審,同時要確保審查數據的完整、安全和及時上報,謹防遺漏和延誤。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審查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名蓋章后收下,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以及身份證件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 1 份。對于符合中級第(1)、(2)條報考的,還應再收下助理經濟師職務證書復印件 1 份。
通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并打印“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同時可在系統上申請證書郵寄業務(郵費到付)。
八、有關要求
今年是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面實行機考的第一年,規模大、科目多、技術要求高、任務重,是一項組織實施難度較高的重大資格考試,各地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2)。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參照機考實施主要風險點和防范處理要點,結合實際,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任務明了、要求明確、責任到人。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教育(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保障與安全管理。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 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處理;對主觀違紀的, 將嚴格按照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 號)處理,并在信用浙江網上予以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1、2018 年度經濟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批次 |
專業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初級:所有15個專業 中級:農業經濟、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等3個專業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1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2 |
中級: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旅游經濟等7個專業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2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3 |
中級:商業經濟、金融、保險等3個專業 |
11月4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3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4 |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稅收等2個專業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4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2、2018 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7 月 18 日 |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8 月 1 日至 15 日 |
網絡報名、同步網上交費 |
9 月 11 日前 |
各市確定考點,報送加密鎖和 VPN 專網 VPNKEY 數量 |
9 月 30 日前 |
組織全省系統管理員培訓 |
10 月 12 日前 |
各市按規定格式與方式上報考場編排數據 |
10 月 25 日前 |
各市上報經濟考試指揮班子人員名單 |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2 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11 月 2 日前 |
考點考前準備、檢查驗收、封閉考 場 |
11 月 3 日、4 日 |
組織考試 |
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后 |
公布考試成績,同時公布考后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等 |
成績公布后 15 個工作日內 |
負責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單位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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