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2018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滄人考發[2018]14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滄有關單位人事科:
根據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8]19號)精神,為做好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方式
2018年度經濟考試定于2018年11月3、4日舉行,考試類型為上機考試??荚囋O置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各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兩個考試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本次考試按專業分兩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各專業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設置詳見附件2。在考試運行過程中,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考人員不得入場考試,每個科目可以提前15分鐘交卷,兩科目均在系統中正常交卷后方可離場。
二、報考資格及審核制度
(一)報考條件
1、初級報考條件:
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中級報考條件:
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5)對后取得大學??埔陨蠈W歷的人員,大學專科畢業后需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三年,大學本科畢業后需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三年,但同時需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滿四年,可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6)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注意: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一般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
(二)老考生免審制度
我省今年的報名管理方式將延續老考生免審制度。凡2017年在我省報考經濟初級電子化考試、經濟中級考試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并成功繳費的老考生,且今年報名時報考級別不做變更,則為免審報考人員,僅需網上填報信息并直接繳費即可完成報名,無需到各報名點現場進行資格審查;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網上填報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報名表及有關材料,到報名點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完成報名。免審報考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需省內跨市報考的,報考人員要準備好報名材料,考試通過后,考試機構將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區設置及注意事項
本次經濟考試考點設在滄州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選擇“考區”,所選“考區”即為現場審核和考點所在考區。滄州考生考區選擇滄州。請報考人員和各有關單位注意,一定按照屬地原則選擇考區,否則將無法通過報名審核流程。
(四)嚴格報考條件審核
各報名點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特別是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各地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需審報考人員報名材料;對免審報考人員,也要通過網上預審預判、隨機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審報考人員報名資格復審“回頭看”工作,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省局也將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進行抽查,加強省級監督。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如有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行為,將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處理。
(五)其他
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各報名點應特別注意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應試人員誤填誤報。
三、考風考紀與違紀、作弊行為防范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荚嚈C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四、網上報名工作
(一)時間安排
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7月27日至8月8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http://zg.cpta.
com.cn),或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24日17時30分。
(二)中、省直單位考區的選擇
駐地在滄州市的中省直單位報考時填報考區為滄州。
(三)考生注冊
之前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注冊過的報考人員無需再次注冊;未注冊過的報考人員,注冊時需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之后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
(四)免審人員報名流程
免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如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務必對報名平臺自動提取的工作單位信息自行修改。
(五)需審人員報名流程
需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時打印報名表。需審報考人員持打印報名表1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于7月30日至8月9日(周六日除外)到各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各報名點將考生報考資料匯總后于規定時間報我考試中心,詳見附件1。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后及時查看網上資格審查狀態,顯示“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六)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8月2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
(七)準考證打印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10月25日-11月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專業設置和資格證書獲取
本考試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六、考試題型及注意事項
本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無須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不得將任何文具、具有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如有將以上物品帶到考試座位且經提醒仍不改正者,按一般違紀處理,取消單科考試成績。
在參加考試前,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經濟考試考場規則》(附件3)及《經濟考試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4),并于考前一天通過網絡或現場確認考點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應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參考。
若遇當日到達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因技術、系統故障等特殊原因無法正常完成考試的,由監考人員進行記錄和匯總,并統一于11月11日組織補考。
七、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上機考試費每人每科6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
八、考試大綱與教材征訂
2018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上公布。
2018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共出版32種。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1ass.com.n)訂購考試用書,若有需要可向部出版集團報送征訂單(附件5),確保考試用書供應和發行渠道暢通。(咨詢電話:01O-64962347)。
附件:
1、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上報時間安排表
2、2018年度經濟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3、經濟考試考場規則
4、經濟考試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5、2018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征訂單
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
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上報時間安排表
8月6日 | 開發區、中捷、南大港、南皮、吳橋、肅寧、青縣、黃驊 | 市直 |
8月7日 | 東光、鹽山、泊頭、海興、孟村、河間、華油、渤海新區、任丘 | |
8月8日 | 獻縣、滄縣、新華區、運河區、高新區 |
請各報名點嚴格按照安排表在規定時間上報材料,以免影響考生網上繳費!
附件2
2018年度經濟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專業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初級:所有15個專業 中級:農業經濟、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等3個專業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1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2 | 中級: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旅游經濟等7個專業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2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3 | 中級:商業經濟、金融、保險等3個專業 | 11月4日上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3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4 |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稅收等2個專業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4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附件3
經濟考試考場規則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嚴禁攜帶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到考試座位,違者將按一般違紀處理。
三、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每個科目可以提前15分鐘交卷,兩科目合計和提前30分鐘交卷、離場。
四、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關閉電源、插拔電源線和網線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違反者責任自負。
五、嚴禁在考試用計算機上的任何接口上插入自帶的手機、移動存儲設備、等電子設備,違者按嚴重違紀處理;插入自帶外設,造成考試用計算機損壞的,須照價賠償,并按情節給予嚴重及非常嚴重違紀處理;對于蓄意破壞考試用計算機和試圖破解考試系統及相關網絡、服務系統及設備的情節,將移送公安處理。
六、須保持考場安靜,獨立作答,不得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發生異常情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七、自覺接受考場工作人員和督巡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服從考務安排。
八、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考試結束后如發現交卷異常,請及時告知考場工作人員處理。
九、所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4
經濟考試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本考試為電子化考試。
二、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三、攜帶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到考試機位均屬違紀行為,考前請做好檢查工作,并將其放到考場工作人員制定的位置。
四、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每個科目可以提前15分鐘交卷,兩科目合計和提前30分鐘交卷、離場。
五、登錄考試系統后,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
六、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如違反考場規則而影響考試成績者責任自負。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九、請提前一天通過網絡或現場確認考點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請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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