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7下半年教師資格筆試報名公告


【摘要】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7〕137號)以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16〕2號)精神,2017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定于11月4日舉行。現將廣東省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及科目
二、筆試科目代碼及有關說明
(一)筆試科目代碼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 代碼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
1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101 |
|
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
(二) |
小學 |
||
1 |
綜合素質(小學) |
201 |
|
2 |
綜合素質(小學)(音體美專業) |
201A |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 |
202A |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三) |
初中 |
||
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中學)(音體美專業)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
6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
11 |
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
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
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
18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
19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中學)(音體美專業)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
6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
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
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
18 |
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二)有關說明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兩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兩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4.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門科目,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門科目。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6.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共三科: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結合面試環節進行。
7.按照《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音、體、美專業考生公共科目單獨編碼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34號),從2017年下半年考試開始,對音、體、美專業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考試內容暫與原科目相同。實行單獨編碼后,音、體、美專業考生在筆試報名時應選報單獨編碼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初中、高中、中職類別音、體、美專業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考生已獲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
三、報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廣東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廣東。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5.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學生、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專科生以及廣東省內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免考條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均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
2.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有關安排
(一)報名時間
考生筆試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5-8日,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9月12日,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0月30日-11月3日。
(二)報名方式
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進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流程見附件2。
(三)考試費用及繳納方式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考生以網上繳費方式繳納考試費。
(四)考試大綱及標準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專業)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科目采用紙筆方式進行,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根據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
(五)考試成績查詢及復核
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可于12月12日起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次考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考區教育考試機構匯總后上交省教育考試院。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系電話。省教育考試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試中心復核結果后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屬考區教育考試機構,由考區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六)違規處理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范疇,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考試紀律作弊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理。
附件1: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網上報名流程
第一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筆試報名前,考生須(重新)注冊取得網報系統登錄密碼(帳號為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
第三步: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新注冊的考生用戶必須先閱讀考試承諾,確認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才可以進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閱讀報考須知。
第五步:填報個人信息。
第六步:上傳個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
第七步:考試報名。根據頁面提示操作。考生在報名時須選擇戶籍或用人單位或學籍所在地的考區為應試考區,并根據本人情況選擇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具體考試地點以考生下載的準考證上的地址為準。
第八步:審核。考生等待考區教育考試機構的網上審核通過(僅審核考生應填報的項目是否齊全、姓名是否規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負責對考生報名條件進行審核)。請考生在審核截止日期內隨時登錄網報系統查驗審核狀態。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在審核截止日期內修改個人信息,同時務必重新報考課程,然后再次提交。超過審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將不再被審核通過。
第九步:繳費。網上審核通過后,在網上繳費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并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在線支付考試費。繳費后考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查詢報名是否成功。未經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網上支付考試費。審核通過,逾期未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報名系統將視其為放棄報考,并自動注銷該生當次報考信息。繳費成功后,考生報名成功。
成功報名的考生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報名系統,根據提示下載pdf準考證文件。下載后,仔細核對個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準考證。確有困難無法打印者,可到所屬考區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免費打印領取準考證。
附件2:考生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條件中“人事(勞動)關系在廣東”是指考生的人事檔案掛靠在省內人才機構,或在廣東工作且與聘用單位簽訂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時提供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最近6個月及以上由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2.考生必須本人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 (www.ntce.cn)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信息一經審核確認,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因違反相關規定而造成信息有誤或無法報考,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廣東考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網上審核確認只核驗并確認考生報考信息的規范性,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情況并選擇報考類別,保證本人的報名信息真實有效。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者,后果自負(在面試報名現場審查中將被取消面試資格或在后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考試成績無效)。
4.所有考生筆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個人照片,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成績。
5. 所有審核不通過須重新修改報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須同時重新選報考試科目。
6.如考生忘記網報登錄密碼,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示操作,報名系統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下。因此,考生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切勿更換手機號碼。
附件3:廣東省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咨詢電話
地市 |
單位名稱 |
咨詢電話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
020-89338633 |
|
廣州 |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
020-83868090 |
廣州市荔灣區招考辦 |
020-81957623 |
|
廣州市越秀區招考辦 |
020-87678002 |
|
廣州市海珠區招考辦 |
020-84472554 |
|
廣州市天河區招考辦 |
020-38622793 |
|
廣州市白云區招考辦 |
020-86376815 |
|
廣州市黃埔區招考辦 |
020-82116639 |
|
廣州市番禺區招考辦 |
020-84644565、84641646 |
|
廣州市花都區招考辦 |
020-36898748 |
|
廣州市南沙區招考辦 |
020-39050023 |
|
廣州市增城區招考辦 |
020-82752867 |
|
廣州市從化區招考辦 |
020-87930461 |
|
韶關 |
韶關市招生考試中心 |
0751-8912116 |
深圳 |
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
0755-82181999 |
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 |
0755-82918332 |
|
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 |
0755-25436392 |
|
深圳市南山區教育局 |
0755-26486093 |
|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
0755-27750519 |
|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 |
0755-89551913 |
|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
0755-23336321 |
|
珠海 |
珠海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
0756-2121896 |
汕頭 |
汕頭市招生辦公室 |
0754-88853404(汕頭市教育局人事科) |
0754-88860195(汕頭市招生辦) |
||
地市 |
單位名稱 |
咨詢電話 |
佛山 |
佛山市招生辦公室 |
0757-83352756 |
佛山市禪城區招生辦 |
0757-82341622 |
|
佛山市南海區招生辦 |
0757-86332355-2 |
|
佛山市三水區招生辦 |
0757-87782686 |
|
佛山市高明區招生辦 |
0757-88282396、88282343 |
|
江門 |
江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
0750-3871103(江門市教育局人事科) |
0750-3503990, 3503937(江門市招生辦) |
||
湛江 |
湛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
0759-3131019 |
茂名 |
茂名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
0668-2270141 |
肇慶 |
肇慶市招生辦公室 |
0758-2843139 |
惠州 |
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 |
0752-2283630 |
梅州 |
梅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
0753-2180895(人事科),0753-2180826 |
汕尾 |
汕尾市招生辦公室 |
0660-3390696 |
河源 |
河源市教育考試中心 |
0762-3386089 |
陽江 |
陽江市招生辦公室 |
0662-3333920,0662-3333690 |
清遠 |
清遠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
0763-3363863 |
東莞 |
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
0769—23126083 |
中山 |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
0760-89989236 |
潮州 |
潮州市招生辦公室 |
0768-2805032 |
揭陽 |
揭陽市招生辦公室 |
0663-8724409 |
云浮 |
云浮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 |
0766-8830608,8835046 |
順德 |
順德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 |
0757-22835766 |
智能題庫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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