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實務:7月份貨物勞務稅收熱點問題
【摘要】 “稅收”這些直接影響人們切身利益的詞語,吸引著各行各業人們的關注,環球會計實訓頻道特地整理了,“納稅實務:7月份貨物勞務稅收熱點問題”,希望對大家了解“貨物勞務稅收”合理安排利用公司資源,更好的利用所學“納稅實務”的相關知識,為公司謀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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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司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如果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從事《目錄》所列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其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時,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
(三)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
(四)綜合利用的資源,屬于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五)納稅信用等級不屬于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納稅人在辦理退稅事宜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符合本條規定的上述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材料,未提供書面聲明材料或者出具虛假材料的,稅務機關不得給予退稅。“
問: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何時完成改造?編碼規則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試運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5〕373號)一、試運行有關內容
……
(二)試點地區已使用電子發票的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應于2015年8月1日前完成相關系統銜接改造,8月1日起應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電子發票,其他開具電子發票的系統同時停止使用。
(三)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發票號碼為8位。試點地區省國稅局可確定本地區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編碼規則,并報稅務總局備案。“
問:外賣快餐交增值稅還是營業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2號)的規定:“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因此,飲食業納稅人銷售外賣快餐應當繳納增值稅。
問:藥品生產企業提供給患者免費使用的自產創新藥,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新藥后續免費使用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號)規定,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創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后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范圍。
本通知所稱創新藥,是指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獲批前未曾在中國境內外上市銷售,通過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藥及其制劑。
問:藥品生產企業免費提供創新藥應保留何種資料備查?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新藥后續免費使用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號)第三條規定,藥品生產企業免費提供創新藥,應保留如下資料,以備稅務機關查驗:
(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注明注冊分類為1.1類的藥品注冊批件;
(二)后續免費提供創新藥的實施流程;
(三)第三方(創新藥代保管的醫院、藥品經銷單位等)出具免費用藥確認證明,以及患者在第三方登記、領取創新藥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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