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5年上半年翻譯資格考試筆譯合格人員現場資格審核公告
【摘要】2015年陜西省翻譯專業資格考試筆譯審核工作即將展開,下面是小編根據官方通知,為各位同學從審核部門、范圍,審核時間、地點,審核所需材料,審核注意事項及審核依據標準等方面整理的相關詳細內容,具體請看下文。
根據《關于做好山西省2015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人考函﹝2015﹞7號)安排,現將山西省2015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部門、范圍
資格審核工作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資格審核范圍為報考一級翻譯且成績達到卷面滿分60%的人員;報考二級翻譯免試部分科目且成績達到卷面滿分60%的人員(人員名單附后)。
二、審核時間、地點
審核時間: 2015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審核地點: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三樓辦事大廳(太原市體育西路317-1號)
三、審核所需材料
(一)《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載。此表必須通過電子文檔處理填寫完成,手工填寫無效;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報考一級翻譯的人員須提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聘書;報考二級翻譯的人員須填寫申請免試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
以上資料紙張規格均為A4;相關表格見附件。
四、審核注意事項
(一)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考生,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否則,取消符合所有科目成績及本年度專業通過資格。
(二)資格審核時,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材料不齊全或不完整,資格審核部門將拒絕審核。
(三)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取消本年度考試成績及專業通過資格。
(四)對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內的全部合格成績,并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三年內禁制參加任何職業資格類考試。
(五)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五、審核依據標準
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按照人社部《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規定執行。
報考二級筆、口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執行。全國現有206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
(一)一級翻譯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三)二級翻譯專業考試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可免試《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或《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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