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招標師教材知識點 合同管理 合同的概括轉讓


【摘要】2015年招標師考試時間為11月7、8日,各省報名工作也正在準備當中,相信考友們業已進入了緊張的備考階段。環球網校招標師頻道小編近期會為大家陸續更新招標師各科目的一些考點,今日整理:2015招標師教材知識點 合同管理 合同的概括轉讓。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并預祝各位考友在2015年招標師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更多復習資料請關注環球網校招標師考試頻道!
查看匯總:2015年招標師《合同管理》新教材知識匯總
合同的概括轉讓
概括轉讓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其合同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合同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對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全面處分,其轉讓的內容實際上包括合同權利的轉讓和合同義務的轉移兩部分內容。合同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的后果,導致原合同關系的消滅,第三人取代了轉讓方的地位,產生新的合同關系。
根據《合同法》有關合同權利轉讓和義務轉移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債務人轉移義務必須經債權人的同意。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既包括了權利的轉讓,又包括義務的轉移,所以,合同一方當事人在進行轉讓前應當取得對方的意見,使對方能根據受讓方的具體情況來判斷這種轉讓行為是否會對自己的權利造成損害。只有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才能將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如果未經對方同意,一方當事人就擅自一并轉讓權利和義務的,對方有權就轉讓行為對自己造成的損害,追究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況轉讓只出現在雙務合同中,對于當事人只承擔義務或者只享受權利的單務合同不存在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問題。比如,贈予合同的被贈予人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該種情形下,合同的當事人不可能出現將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情況。
友情提示:考生可進入環球網校招標師考試頻道或招標師考試論壇,與廣大考友一起交流學習!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18年寧夏招標師考試合格標準2018-12-18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服務合同管理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工程建設投資可行性研究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工程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程序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項目范圍管理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教材《項目管理》:項目目標管理2018-12-12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考點:采購的目標和原則2018-12-11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考點:建筑法2018-12-11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考點:競爭法2018-12-11
-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考點:行政復議法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