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經濟師《中級財政稅收》章節輔導:第九章


2015年經濟師《中級財政稅收》章節輔導匯總,供考生參考。
第九章 納稅檢查
第一節 納稅檢查概述
一、納稅檢查的概念
1.熟悉納稅檢查的概念
注意納稅檢查的主體(稅務機關)、客體、對象以及依據。
2.掌握納稅檢查的范圍
注意:
(1)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但不得進入納稅人生活區進行檢查。
(2)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可以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
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
二、熟悉納稅檢查的基本方法
分類標準 | 結果 | 解釋 |
1.按照檢查的范圍、內容、數量和查賬粗細的不同 | 詳查法 | 適用于經濟業務比較簡單、會計核算制度不健全和財務管理比較混亂的企業,以及立案偵查的經濟案件。 |
抽查法 | 抽查效果的好壞,關鍵在于抽查對象的確定。 | |
2.按照查賬的順序 | 順查法 | 憑證――賬簿――報表――納稅情況 |
逆查法 | 報表――賬簿――憑證 | |
3.按照與檢查資料之間的相互關系 | 聯系查法 | 賬證之間、賬賬之間、賬表之間 |
側面查法 | 根據平時掌握的征管、信訪資料和職工群眾反映的情況,對有關賬簿記錄進行核查的一種檢查方法。 | |
4.分析法:僅能揭露事物內部的矛盾,不宜作為查賬定案結論的依據 | 比較分析法 | 根據企業會計報表中的賬面數據,同企業的有關計劃指標、歷史資料或同類企業的相關數據進行動態和靜態對比的一種分析方式。 |
推理分析法 | 一般應用于企業資產變動與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變動平衡關系的分析 | |
控制分析法 | 一般運用于對生產企業的投入與產出、耗用與補償的控制分析 | |
5.盤存法:通過對貨幣資金、存貨和其他物資等實物資產進行盤點,對照賬面余額,來推算檢查企業反映的生產經營成本及推算生產經營收入是否正確的一種查賬方法。 |
三、了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檢查
1.注意原始憑證的分類
外來原始憑證 | 包括進貨發票、進賬單、匯款單、運費發票等。 了解檢查的內容。 |
自制原始憑證 | 包括各種報銷和支付款項的憑證,其中對外自制憑證包括現金收據、實物收據等;對內自制憑證有收料單、領料單、支出證明單、差旅費報銷單、成本計算單等。 了解檢查的內容。 |
2.熟悉賬簿的檢查
賬簿分為序時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的檢查,了解其檢查方法。注意從總賬中審查發現的問題,只能作為查賬的線索。
3.會計報表的檢查
主要是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注意各自的檢查項目。
四、賬務調整的基本方法
(一)紅字沖銷法 | 適用于會計科目用錯及會計科目正確但核算金額錯誤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在及時發現錯誤,沒有影響后續核算的情況下多使用紅字沖銷法。 |
(二)補充登記法 | 適用于漏計或錯賬所涉及的會計科目正確,但核算金額小于應計金額的情況。 |
(三)綜合賬務調整法 | 一般適用于錯用會計科目的情況,而且主要用于所得稅納稅審查后的賬務調整,如果涉及會計所得,可以直接調整“本年利潤”賬戶,而對于影響上年度的所得可以直接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 一般運用于會計分錄借貸方,有一方科目用錯,而另一方會計科目正確的情況。正確的一方不調整,錯誤的一方用錯誤科目轉賬調整,再補充上正確的會計科目。 |
第二節 增值稅的檢查
一、掌握銷項稅額的檢查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一)銷售收入的檢查
1.一般銷售方式的檢查
銷售方式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賬務處理 |
(1)繳款提貨 | 如果貨款已經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給買方,無論商品、產品是否已經發出,都應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發生納稅義務。 | 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
(2)預收貨款 | 企業發出產品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 企業收到貨款時,財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發出貨物時,再轉作收入,計算相應的增值稅。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
(3)分期收款 | 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不論企業在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是否收到貨款,均應結轉收入,計算應納稅款,并同比例結轉相應的成本。 | 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
2.視同銷售方式的檢查
(1)委托代銷銷售方式的檢查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收到代銷清單;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三者中較早一方。
企業委托代銷商品的兩種方式:
方式 | 稅務處理 |
①銷售價格由委托方制定,代銷方只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代銷手續費的行為 | 委托方:增值稅; 代銷方:增值稅和營業稅 |
②銷售價格由代銷方制定,代銷合同上規定一個代銷價格,實際售價高于代銷價格的部分,為代銷方的報酬 | 委托方和代銷方:增值稅 |
企業委托代銷商品,通過設置“委托代銷商品”賬戶進行核算。
(2)自產自用產品的檢查――售價、組價
借:在建工程、專項工程、長期股權投資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按售價)或庫存商品(按成本結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銷售額計算)
3.包裝物銷售的檢查(重要考點)
類型 | 稅務賬務處理 | |
(1)隨同貨物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 取得的收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征增值稅。 | |
(2)租金 | 銷售貨物的同時收取的包裝物租金 | 屬于價外費用,應計算繳納增值稅。 |
單獨出租包裝物收取租金 | 租金收入為企業的其他業務收入,應按照租賃業征收5%的營業稅。 | |
(3)押金 | 一般商品 |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 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
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 | 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
(二)銷售額的檢查
1.不含稅銷售額的檢查 |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
2.價外費用的檢查 | 增值稅的銷售額包括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注意不包括在價外費用中的內容。 |
二、掌握進項稅額的檢查
(一)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的審查
(二)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檢查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允許以買價依13%的扣除率來抵扣進項稅額。
4.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以及購進貨物所支付的運費,允許按運費結算單據所列金額和7%來抵扣進項稅額。
(三)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檢查
1.未按規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的;
2.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規定注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或者雖有注明,但不符合規定的;
3.具體規定
(1)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5)上述第(1)項至第(4)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編輯推薦:2015年經濟師報名時間|報考條件|考試時間
》2015年經濟師015年經濟師《中級財政稅收》章節輔導匯總《中級財政稅收》章節輔導匯總
第三節 消費稅的檢查
一、熟悉銷售收入的檢查
(一)一般銷售方式的檢查
與增值稅檢查的內容基本相同。與增值稅不同的是,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其計提稅金的會計賬務處理不同。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消費稅和營業稅的賬務處理一樣,因為消費稅和營業稅都是價內稅。
(二)視同銷售方式的檢查
視同銷售行為應計算的消費稅應計入相應的賬戶中。
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注意其計稅依據的規定:售價、組價
從價定率: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復合計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一般情況下,對于同一個納稅人的同一項經濟行為而言,增值稅與消費稅的計稅銷售額相同。
(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的檢查
1.對受托方的檢查
(1)是否屬于假委托加工業務;
(2)是否代收代繳消費稅;
注意:委托加工中委托方納消費稅,但受托方要代收代繳消費稅。
(3)注意計稅價格的規定――售價、組價
從價定率: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復合計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稅率)
2.對委托方的檢查
受托方是否已經代收了消費稅,其代收消費稅的計算是否正確。
二、了解銷售數量的檢查
以盤擠銷倒擠法適用于產成品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的企業。
以耗核產,以產核銷測定法適用于產品管理制度比較健全的企業。
第四節 營業稅的檢查
一、熟悉建筑安裝企業營業稅的檢查
注意計稅依據、營業收入實現時間的檢查
1.建筑安裝企業的應稅營業收入由工程價款和其他業務收入組成。工程價款收入通過“主營業務收入-工程結算收入”科目核算?!捌渌麡I務收入”科目核算除工程價款結算收入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
2.工程價款結算,不存在折讓、折扣問題,凡屬工程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返工、返修等費用計入成本費用。
3.施工企業實行分包或者轉包工程的,以工程的全部價款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了解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檢查
1.土地轉讓、開發產品銷售、租金收入,應按5%的稅率申報納稅,而不應該按3%申報納稅。
2.熟悉營業收入實現時間的規定
情形 | 銷售實現 |
(1)轉讓、銷售土地和商品房 | 應在土地和商品房已經移交,已將發票結算賬單提交買主時 |
(2)代建的房屋和工程 | 應在房屋和工程竣工驗收,辦妥財產交接手續,并已將代建的房屋和工程的工程價款結算單提交委托單位時 |
(3)對土地和商品房采取分期收款銷售辦法的 | 可按合同規定的收款時間分次轉入收入 |
(4)出租開發產品 | 應在出租合同規定日期收取租金后作為收入實現;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已到,租用方未付租金的,仍應視為經營收入的實現 |
(5)采取預收款銷售商品房的 | 應以收到預收款的當天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 |
三、對旅游、飲食服務企業的檢查
熟悉營業收入實現時間的檢查
情形 | 營業收入的實現 |
飲食服務業 | 提供了勞務、收到貨款或取得了收取貨款的憑據 |
旅行社組織境外旅游者到國內旅游 | 在旅行團隊離境(或離開本地) |
旅行社組織國內旅游者到境外旅游 | 在旅行團結束返回時 |
旅行社組織旅游者在國內旅游 | 旅行團旅行結束返回時 |
四、掌握轉讓無形資產及銷售不動產業務的檢查
(一)轉讓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
(1)轉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時 | (2)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收入 |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
(二)銷售不動產的檢查
除房地產企業外,其他企業銷售不動產通過“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核算。
銷售不動產的計稅依據應為出售時獲得的價款,而不是從所獲得價款中扣除清理費等以后的凈收益。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抵債所得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編輯推薦:2015年經濟師報名時間|報考條件|考試時間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第五節 企業所得稅的檢查
一、掌握材料成本的檢查
(一)入庫材料成本的檢查
1.材料采購實際成本在“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原材料”賬戶核算。
2.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3.熟悉材料采購成本的構成:包括買價,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以及購入材料負擔的稅金和進口貨物的關稅(不包括增值稅、外匯差價和其他費用)。
(二) 出庫材料成本的檢查
1.掌握對按實際成本發料的檢查――包括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
計價方法 | 檢查方法 | ||||
(1)先進先出法 | 可以用倒擠法來檢驗。有兩種情況:
| ||||
(2)加權平均法 | 主要看其發出和結存單價是否一致。 多轉或少轉發料成本=結存數量×正確加權平均單價-賬面結存余額 正數:說明少計了庫存材料成本,多轉了發料成本; 負數:說明少轉了發料成本。 | ||||
(3)移動加權平均成本法 | 主要看結存材料的單價是否與本期最后一批購入材料計算的平均單價一致。 |
2. 掌握對按計劃價格發料的檢查
關鍵在于材料成本差異的分配。同一時間發出材料和結存材料據以分配的成本差異率應是一致的。
多轉發出材料成本=本期結轉的材料成本差異額-本期發出材料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二、工資及福利費的檢查
(一)工資的檢查
工資檢查包括:人員組成、工資總額組成、工資分配
1.人員組成的檢查 | 企業的全部在冊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在冊臨時工。 不包括: (1)應從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的醫務室、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 (2)已領取養老保險金、失業救濟金的離退休職工、下崗職工、待崗職工; (3)已出售的住房或者租金收入計入住房周轉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務人員。 檢查時注意不屬于本企業人員、屬于費用工(從費用中列支的非在冊臨時雇傭人員)和虛報冒領等三種情況的工資支出。 |
2.工資總額組成的檢查 | 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不包括:(1)雇員向納稅人投資而分配的股息所得;(2)按規定為雇員支付的社會保障性繳款;(3)從已提取職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項福利支出(包括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探親路費等);(4)各項勞動保護支出;(5)雇員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6)雇員離退休、退職待遇的各項支出;(7)獨生子女補貼;(8)納稅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等。 |
3.工資分配的檢查 | 核查工資的分配是否按照其實際用途進行列支,有無不應列作生產成本而計入生產成本的情況。 |
(二)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檢查
1.職工福利費的檢查
稅法: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準予在稅前扣除。
2.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檢查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準予在稅前扣除。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準予在稅前扣除。
三、了解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檢查
四、生產成本及產成品的檢查
1.熟悉制造費用的分配方法:按生產工時比例分配、按生產工人工資比例分配、按機器工時比例分配
2.掌握在產品成本的檢查
包括原材料成本法、“約當產量法”、定額成本法。注意每種方法各自的特點。
(1)原材料成本法:采用這種分配方法,月末在產品只計算其所耗用的原材料費用,不計算工資及福利費用等費用,即在產品的工資及福利費用全部由完工產品成本負擔。適用于原材料費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較大的產品。
(2)“約當產量法”(重要)
掌握在產品約當產量、某道工序在產品完工率、單位產品負擔數(料、工、費)、月末在產品材料(或工、費)實際成本、月末在產品實際成本的計算公式
注意:如果原材料是在生產開始時一次投入的,在計算單位產品所消耗的原材料時,就不需要折合完工產品的約當產量。
(3)定額成本法計算在產品成本
定額成本法計算在產品成本:先計算在產品定額成本,用該種產品的全部生產費用(月初在產品費用加本期生產費用),減去按定額成本計算的月末在產品成本,就是完工產品成本。每月生產費用脫離定額的節約或超支全部計入當期完工產品成本。這種方法適用于各項消耗定額或費用定額比較準確、穩定,而且各月末在產品數量變化不大的產品。
五、了解期間費用的檢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
六、熟悉應納稅所得額的檢查
彌補虧損,公益性、救濟性捐贈的檢查
編輯推薦:2015年經濟師報名時間|報考條件|考試時間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