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理財規劃師合同締約過失責任復習


【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財規劃師考試即將到來。環球網校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財規劃師合同締約過失責任復習”,合同締約過失責任是考生必須要熟記和掌握的重點內容,請考生認真學習下文。望對您理財規劃師的復習有所幫助!
編輯推薦:2015年理財投資規劃復習匯總
合同締約過失責任(環球網校理財規劃師頻道為您提供締約過失責任知識點)
1、締約過失
在合同成立前的 締約過程中,因締約人一方 導致合同 不成立或無效 所具有的過失
2、締約過失責任
締結合同的過程中 因過失 導致合同 不成立或無效的 責任人,對因 信賴合同成立或有效 的一方所受損害 承擔的賠償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 構成要件:3個
(1)違反 先合同義務
先合同義務:依 誠實信用原則 所生、且存在于 合同成立前 之義務
(產生于締結階段的 合同成立前 依誠實信用原則 所生之義務)
主要如 各種 說明、告知、注意、保護、忠實 等義務
特征:1)法定義務,2)消極義務,3)事先并不確定
(2)造成 信賴利益損失
一方當事人 因信賴 合同成立和生效、但合同 并未成立、或無效 而受到的 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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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財規劃師考試即將到來。環球網校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財規劃師合同締約過失責任復習”,合同締約過失責任是考生必須要熟記和掌握的重點內容,請考生認真學習下文。望對您理財規劃師的復習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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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 締約過失 之存在(環球網校理財規劃師頻道為您提供締約過失責任知識點)
違反了 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之 義務,即 認為有 過錯
4、類型:四個(環球網校理財規劃師頻道為您提供締約過失責任知識點)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 與訂立合同有關的 重要事實 或提供 虛假情況
(3)泄露 或不正當使用 商業秘密
(4)其他。如因 一方過錯 致合同 被撤銷、無效、不成立、無權代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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