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理財規劃師民事行為的生效復習


【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財規劃師考試即將到來。環球網校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財規劃師民事行為的生效復習”,民事行為的生效是考生必須要熟記和掌握的重點內容,請考生認真學習下文。望對您理財規劃師的復習有所幫助!
編輯推薦:2015年理財投資規劃復習匯總
民事行為的生效(環球網校理財規劃師頻道為您提供民事行為知識點)
A、基本概念
1、民事行為 生效
生效的 前提和基礎:成立
(1)通常:成立 即具有 法律效力,即 生效
(2)特殊:已經成立,但還不具有法律效力,還沒 生效。 例:遺囑
2、民事法律行為
生效的民事行為,就是民事法律行為
3、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
獲得 法律效力
是指 法律行為 因符合法律規定 而獲得 能引起 民事法律關系 設立變更終止 的法律效力。
法律行為有效,即是 該行為 獲得了 法律的 確認與保護
(證明 法律行為 已經成為 合法行為,因而獲得了國家的保護)
4、法律行為有效的要件
根據 法律行為的 性質,分為:一般有效要件、特別有效要件
B、民事法律行為的 一般有效要件
一般有效要件:民事行為 發生效力 均需具備的 要件。
包括 3個要件: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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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財規劃師考試即將到來。環球網校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財規劃師民事行為的生效復習”,民事行為的生效是考生必須要熟記和掌握的重點內容,請考生認真學習下文。望對您理財規劃師的復習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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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為人具有 相應的行為能力(環球網校理財規劃師頻道為您提供民事行為知識點)
行為人 分為兩種:(1)自然人,(2)法人
(1)自然人:三類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 獨立實施 法律行為
年齡18周歲、精神正常,能夠通過自己 獨立的行為 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 公民
年齡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 為主要生活來源的 公民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 與其 年齡智力相當的 法律行為
年齡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 自己行為后果的精神病人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 民事法律行為,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民事行為
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 自己行為后果的精神病人
例外: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
—— 純獲利行為:接受 獎勵、贈與、報酬等 民事法律行為
—— 日常必需品 的購買行為
—— 與其 年齡智力相應的 其他法律行為
(2)法人
1)原則:僅在 法律、章程 規定的 特定范圍內 有 行為能力
2)現實:不違反 …規定、…程序性要求,即為 合法
( 越軌行為:超出 法律或章程 規定的經營范圍 所為的法律行為。原則上無效,但當事人已經履行完畢,未發生爭議的 除外 )
2、行為人的意思表示 要真實
(1)意思表示真實:是指 行為人 在意志自由、能認識到 該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 的前提下,內心意思 與表示行為 相一致的 狀態。
貫徹意思自治原則,維護民事流轉的正常秩序
(2)意思表示不真實:是指 行為人的 內心意思 與表示行為 不一致
主觀不真實:由于 表意人 自己的原因 所致 意思表示不真實
客觀不真實:是由 他人原因 所致 意思表示不真實
3、不違反 法律、行政法規、或社會公共利益(環球網校理財規劃師頻道為您提供民事行為知識點)
(1)民事行為 要取得 法律效力,必須符合 法律的規定
否則,只能成為 無效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2)合法:
不是指 意思表示 必須有 具體的 法律依據
是指 不能違反 法律法規的 強制性和禁止性 規范
但對于 法律法規的 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可以 通過約定 排除適用,不視為違法。
C、民事法律行為的 特別有效要件
特殊情況下,除具備 一般有效要件 外,還需具備 法定的 特別有效要件,才能產生 法律效力。
例:法律法規 規定 應當辦理 批準、登記等手續 才能生效的合同
批準、登記等手續,即是 簽訂合同 這一民事法律行為的 特別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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