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老妇人XXXX-天天做天天爱天天爽综合网-97SE亚洲国产综合在线-国产乱子伦精品无码专区

當前位置: 首頁 > 經濟師 > 經濟師備考資料 > 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學重點知識點(15)

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學重點知識點(15)

更新時間:2015-09-17 13:11:47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摘要】 環球網校訊 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正在各地陸續報名中,備考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的考生需要復習備考高級經濟師的重要知識點,下面就讓小編來給大家整理一下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學重點知識

      【摘要】 環球網校訊 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正在各地陸續報名中,備考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的考生需要復習備考高級經濟師的重要知識點,下面就讓小編來給大家整理一下“2015年高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學重點知識點匯總”,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復習。
     套餐推薦:高級經濟師輔導課程全新登場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一、合同的變更

  1.《合同法》所稱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

  2.經當事人協商一致,當然可以變更合同。如果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3.合同的變更,僅對變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對已履行的部分無溯及力。

  二、債權轉讓

  1、債權轉讓的概念及條件。債權人轉讓權利的,無須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2、禁止債權轉讓的情形。《合同法》規定,下列情形的債權不得轉讓:(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主要指基于當事人特定身份而訂立的合同,如出版合同、贈與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3、債權轉讓的效力。

  對債權人而言,在全部轉讓的情形,原債權人脫離債權債務關系,受讓人取代債權人地位。在部分轉讓情形,原債權人就轉讓部分喪失債權。

  對受讓人而言,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 。

  三、債務承擔

  債務人將合同義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四、合同債權債務的概括移轉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或加經濟師考試QQ群:301183612,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分享到: 編輯:環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經濟師資格查詢

經濟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經濟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經濟師各地入口
環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