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證會計人員跨省調轉工作超過一年的需辦理從業資格檔案調轉手續。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出提交資料:
1、調出單位介紹信(或工作證明、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暫住地證明)
2、登錄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 填寫“調出申請表”并打印一份。
3、持證人員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需在調出地補齊后,方可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4、委托他人辦理寫授權委托書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5、根據“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化調轉暫行辦法”,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將其電子信息上傳至財政部調轉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