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師考試《中級工商》章節輔導:勞動合同管理與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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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與勞動爭議處理
一、企業勞動合同管理
(一)企業勞動合同的概念和種類
1、勞動合同的概念
企業勞動者和企業之間確立、變更和終止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勞動合同的種類
(1)按照勞動合同的期限劃分
①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簽訂無固定期限的條件:
第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第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制定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第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40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四,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按照工作時間劃分
①全日制勞動合同:以日計酬,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工作時間在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以小時計酬,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 ,每周工作不超過24小時。
(3)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勞動合同
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這類合同適用于建筑業、鐵路交通和水利工程。
(二)企業勞動合同的訂立
1、訂立的原則
合法原則;公平原則;協商一致原則;誠實信用原則
2、訂立的程序
提議;協商;簽約
(三)企業勞動合同的內容和條款
1、企業勞動合同的內容
(1)勞動者的主要義務
①勞動者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親自提供勞動,有權拒絕做約定范圍之外的工作
②忠誠的義務。對企業、工作忠誠負責
③隨附的義務。由于勞動者怠工或個人責任,使勞動合同義務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應負賠償責任
(2)企業的主要義務
①勞動報酬給付的義務
②照料的義務,提供福利等
③提供勞動條件的義務,提供生產、生活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2、企業勞動合同的條款
分為法定條款和約定條款
(1)法定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及其有效證件
③勞動合同期限
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
⑥勞動報酬
⑦社會保險
⑧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⑨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約定條款
①試用期
②培訓
③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條款
④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⑤其他事項
(四)企業勞動合同的形式
書面勞動合同和口頭協議
(五)無效勞動合同的確認與處理
1、無效勞動合同的確認
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
②企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訂立的勞動合同
③違反法律法規的勞動合同
2、無效勞動合同的處理
①確認全部無效還是部分無效
②分清造成無效勞動合同的責任
(六)企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企業勞動合同的履行
指企業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實現勞動過程的法律行為。
2、勞動合同的變更
實質是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變更
(七)企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的解除
分為法定解除和協商解除
(1)雙方協商解除
如果勞動者提出解除,企業一般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企業提出解除,企業一般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
①一般情形下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
②試用期內提前3天解除合同
③企業違法,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第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第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用人單位采取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④非常情況下,勞動者無需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的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有過失,企業可以解除
第一,在試用期間內證明不合格的
第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第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影響的
第五,采取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勞動者無過失,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
第一,勞動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企業另行安排的
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③裁員。
(4)企業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患有職業病或者疑似有職業病的
②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的,且距法定年齡不足5年
⑥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①提前書面通知
②征求工會意見
③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①勞動合同期滿的
②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③勞動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④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⑤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
⑥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企業勞動合同終止的程序
①提前通知
②終止合同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③終止合同應辦理相關手續
3、企業勞動合同的續訂
①患有職業病或者疑似有職業病的
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④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的,且距法定年齡不足5年
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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