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監理與業主賠償關系
更新時間:2014-01-01 1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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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監理與業主賠償關系
業主或監理單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賠償,都應在賠償事件發生后的28日之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
如果該事件具有持續性,則應事件首次發生后7日之內提出索賠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該事件仍在持續發展的證明材料,直至該事件結束后28日之內提出正式的索賠文件。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單位均有權對上述索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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