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復習第六章:法律基礎(12)
更新時間:2013-08-22 2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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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復習第六章:法律基礎
第四單元 仲裁
一、仲裁及仲裁機構的管轄權
1、仲裁又稱公斷,是指由獨立的第三方居中裁斷當事人糾紛的行為
2、仲裁機構是民間機構,不同于人民法院,對于民事主體糾紛的受理權限并不是直接來自于法律的規定,而是來自于爭議當事方的授權。
二、仲裁庭的組成
一般由三人組成,在獨任仲裁的情況下由1人組成
三、仲裁裁決的效力
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單元 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執行
一、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1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
二、執行擔保與和解
三、執行終結
是指正在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不再執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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