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造價師考點:合同的效力


特別推薦:2014年公路造價師考試網絡輔導招生簡章 2014公路造價師VIP套餐,不過免費重學!
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1)合同生效應當具備的條件。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的開始。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實;
③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2)合同的生效時間。一般來說,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生效約定附條件或者約定附期限。附條件的合同,包括附生效條件的同和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類。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時失效。
2.涉及代理的合同效力
當合同具備生效條件,代理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授權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訂立的合同當然效。但在有些情況下,涉及代理的合同效力則十分復雜。合同法規定了下列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訂立合同,限制行為能力一般情況下不能獨立訂立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以,合同有效。
(2)無權代理。無權代理的行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3)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是善意相對人通過被代理人的行為足以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權的代理。基于此項信賴,該代理行為有效。善意第三人與無權代理人進行的交易行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表見代理的規定,其目的是保護善意的第三人。表見理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①表見代理人并未獲得被代理人的授權,是無權代理;
②客觀上存在讓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備代理權的理由;
③相對人善意且無過失。
3.無效合同
(1)無效合同的概念和無效的情形。無效合同是指當事人違反了法律規定的條件而訂立,國家不承認其效力,不給予法律保護的合同。無效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無效合同與效力待定合同不是一回事,前者是無效,后者則可能有效。有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
③以合法活動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
合同當事人約定免除或者限制未來責任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①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歸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其他任何機構均無權確認合同無效。
4.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概念和種類。
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是指欠缺生效條件,但一方當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內容變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的合同。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不同于無效合同,當事人提出請求是合同被變更、撤銷的前提。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的特征:
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的效力取決于撤銷權人。
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在未被撤銷前有效
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一旦撤銷自始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其合同:
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①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②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3)合同無效和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
無效合同或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對因履行無效合同和被撤銷合同而產生的財產后果應當依法進行處理。
返還財產
賠償損失
追繳財產,收歸國有
無效和可撤銷合同不影響善意第三人取得合法權益。
在職碩士課程:GCT ,法碩 ,MBA,聯考英語
編輯推薦
更多信息請訪問:
最新資訊
- 2016年公路造價師《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的定額計價方法考點2015-12-15
- 2016年公路造價師《技術與計量》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依據考點2015-12-14
- 2016年公路造價師《技術與計量》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的依據和步驟考點2015-12-14
- 2016年公路造價師《案例分析》考點講義匯總2015-12-14
- 2016年公路造價師《案例分析》考點講義經濟法律關系2015-12-14
- 2016年公路造價師《案例分析》考點講義財務報表的編制2015-12-14
- 2016年公路造價師《理論與法規》施工企業經濟核算的方法考點2015-12-11
- 2016年公路造價師《理論與法規》施工企業經濟核算的內容考點2015-12-11
- 2016年公路造價師《理論與法規》施工企業經濟核算的特點考點2015-12-11
- 2016年公路造價師《計價與控制》分部分項工程單價的種類考點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