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估價基礎與法規課件8


點擊進入:2013年土地估價基礎與法規課件匯總
考點2:土地管理的任務
1、 土地管理的職能主要是通過行政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對土地管理主體行使行政設定標準,使主體能夠在法定的職權范圍內,實施各項土地管理活動。
2、 土地管理的職能:
(1) 擬定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發布土地管理的規章;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復議;研究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政策;制定土地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和辦法。
(2) 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3) 監督檢查各級國土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利用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并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4) 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5) 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督;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6) 擬定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制定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 指導基準地價、標準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8) 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3、 土地管理的特點:
(1) 特別突出地加強了耕地保護。
(2) 為了增強國土資源部土地管理上的領導權能,保證土地管理的政令暢通,國務院授權國土資源部,對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實行業務領導,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干部的任免,需征得國土資源部的同意。
(3) 為了提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效率和質量,將原國家計劃委員會制定國土規劃和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關的職能,劃入國土資源部。
(4) 在土地產權管理基礎工作方面,由國土資源部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和登記等工作。
(5) 在合理利用土地、培育土地市場方面,由國土資源部擬定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制定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編輯推薦:2013年土地估價師考試VIP套餐
最新資訊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匯總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6)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5)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4)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3)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2)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1)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10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9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8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