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培訓師基礎知識考點:法律法規(1)


1.1906年,德國學者雷特首先在《世界經濟年鑒》中使用了經濟法的概念。
2.經濟法:是調整經濟管理和經濟協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成。
3.經濟法包含以下幾個含義:①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②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③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規范的經濟關系
4.經濟法的特征:經濟性、綜合性、指導性
5.經濟性是經濟法的本質特征。
6.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國民經濟管理過程中的經濟管理關系、市場運行中的協調關系、社會經濟組織內部的經濟關系、社會經濟保障關系
7.國家通過頒布和執行計劃、稅收、財政、金融等方面的經濟法規,從宏觀上調整國民經濟中的經濟關系。
8.經濟法律關系是指在國家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由經濟法律規定產生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9.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即經濟法律的參與者。主體主要有:國家機關、經濟組織、其他社會組織、經濟組織的內部機構、其他經濟法主體。
10.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利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國家檢察機關等。
11.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主體所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經濟義務
12.經濟權力是指經濟法主體在經濟管理和經濟協調過程中依法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和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包括:經濟職權、財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請求權。
13.財產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職能。
14.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經濟權利和承擔經濟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
15.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三類。智力成果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
16.經濟法律事實是指引起經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終止的客觀事實。可以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兩種。
17.經濟法律責任形式:經濟責任(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罰款、強制收購、沒收財產)、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18.知識產權是人們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經驗、知識而依法享有的權利。即人的智慧性創作成果。
19.知識產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鄰接權、商標權、商號權、商業秘密權、產地標記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各種權利。知道關于知識產權的兩個公約《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知識產權協議》草案
20.知識產權特性:第一,不發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第二,不發生有形損耗的使用;第三,不發生消滅智力成果的事實處分與有形交付的法律處分。
最新資訊
- 2018年企業培訓師基礎知識考點(1)2018-05-22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崗位分析問卷設計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崗位分析報告的撰寫方法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培訓方案的制定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崗位分析維度文件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制定培訓方案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工作任務特性理論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必備任務特性理論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工作特征模型2018-05-18
- 2018年企業培訓師高頻考點:人員素質測評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