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公路監理師考試監理理論必看考點7


1、什么是監理工程師?
是指經全國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崗位登記從事公路工程監理業務的專業人員。
2、監理工程師應具備什么素質?
⑴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合理的知識結構;⑵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⑶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敬業精神;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協作精神;⑸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和團隊精神;⑹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和涉外工作經驗;⑺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
總之,監理工程師只有具備以上所述的綜合素質,才能遵循“嚴格監理、優質服務、科學公正、廉潔自律”的監理原則,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環境保護、進度和費用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
3、監理工程師應具備什么職業道德準則?
⑴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具有對工程建設的高度責任感。⑵堅持嚴格按照合同實施對工程項目的監理,既要保護業主的利益,又要公平合理地對待承包人。⑶監理工程師本身要模范地遵守國家以及地方的各種法律、法規和規定,同時也要求承包人模范地遵守,并據以保護業主的正當權益。⑷監理工程師不得接受業主所支付的酬金以外的報酬以及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津貼或其他間接報酬。同時,也不得接受承包人的任何好處,以保持監理工程師的廉潔性。⑸監理工程師要為業主嚴格保密。監理工程師了解和掌握的有關業主的情報資料,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⑹當監理工程師認為自己正確的判斷或決定被業主否決時,監理工程師應闡明自己的觀點,并且要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一方帶來的不良后果。如認為業主的判斷或決定不可行時,應書面向業主提出勸告。⑺監理工程師當發現自己處理問題有錯誤時,應向業主及時承認錯誤,并提出改正意見。⑻對本監理機構的介紹應實事求是,不得向業主隱瞞本機構的人員現實情況、過去的業績以及可能影響監理服務質量的因素。⑼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個人,不得經營或參與經營承包施工,也不得參與采購、營銷設備和材料,也不得在政府部門、承包人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任職或兼職。⑽監理工程師不得以謊言欺騙業主和承包人,不得傷害、誹謗他人名譽借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信譽。⑾監理工程師不得以個人名義接受委托,開展工程監理業務,只能由監理單位承擔。⑿為自己所監理的工程項目聘請外單位監理人員時,須征得業主的認可。⒀接受職業繼續教育,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不得在兩個以上監理單位注冊,
4、監理工程師的職權主要包括哪些?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即工程質量監理方面的職責、施工安全監理方面的職責、施工環境保護監理方面的職責、工程進度監理方面的職責、工程費用監理方面的職責、合同其他事項管理方面的職責。為了充分發揮監理的作用,業主應該授予監理以下權力:⑴技術上的核定權;⑵組織協調的主持權;⑶材料、設備與工程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⑷進度與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⑸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確認權和否決權;⑹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權與否決權(這項權力最為重要,是有效行使其他各種權力的保證)。
5、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與其法律地位密切相關,同樣是建立在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的基礎上。因而,監理工程師法律責任的表現行為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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