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備考加油站:農用地轉用與征地管理2


考點4:農用地轉用的審批程序
1、 提出申請。一次報批農用地起用涉及兩個呀兩個以上鄉鎮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以鄉(鎮)為單位分別填寫《農用地轉用呈報表》,并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和《耕地補充方案》。
2、 逐級報批。按規定由縣、市人民政府逐級上報至省給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及補充耕地等情況進行審查。
3、 組織實施。農用地轉用經批準后,由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農用地轉用的實施。如果占用耕地的,必須履行補充耕地的義務和責任。
考點5:土地征收和征用概念
1、 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批準權限,并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后,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土地征收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理由,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所有權的行為。
2、 土地征用是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權的改變,土地征用是土地使用權的改變。
考點6:征地行為的特征
1、 征地行為的特征:
(1) 政府行為: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征地權。
(2) 補償性:國家征用集體的土地,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補償費,造成勞動力剩余的必須予以安置。
(3) 強制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被征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這表明征地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
(4) 權屬轉移性:國家建設需要征用農村土地后,原來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為國家所有,國家通過兩權分離,使用單位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
(5) 必須依法批準:國家法律規定征收土地要依法審批,并規定了明確的批準權限,征收或征用土地審批實行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二級審批制度。在征收土地的審批中,要征用農用地,首先要辦理農用地轉用,或同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6) 征地行為的公開性: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
考點7:土地征收補償和安置的內容
1、 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的實質是對農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長期投工和投資的補償,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 土地補償費的計算: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標準規定,包括園地、魚塘、藕塘、宅基地、林地、牧草地等。
3、 安置補助費:是指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多余勞動力所需費用而支付的補助金額。
4、 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15倍。
5、 青苗和地上定著物的補償費:被征用土地的定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凡在協商征地方案后搶種的農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一律不予補償。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時,應當繳納耕地占用稅。
6、 土地征收補償費的支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土地征用批準后3個月內,將征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用的農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
7、 土地補償費的管理:由農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管理,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和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可視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承包者對土地的投入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1) 安置補助費:誰負責安置,誰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給個人。
(2)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誰拆遷或遷建的, 支付給誰;自行拆遷的,支付給附著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樹補償給所有者。
(3) 青苗補償費:青苗的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
(4) 對征用承包戶的土地補償:征用農業承包戶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可以將土地補償費的80%支付給土地承包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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