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清遠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的復函
更新時間:2013-05-16 13: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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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于清遠職業技術學院與澳大利亞高校合作舉辦非獨立辦學學歷教育項目收費標準的函》(粵教財函[2011]42號)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省教育廳:
《關于清遠職業技術學院與澳大利亞高校合作舉辦非獨立辦學學歷教育項目收費標準的函》(粵教財函[2011]42號)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根據《廣東省高等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參考教育培養成本和現有同類高校合作辦學收費標準,同意清遠職業技術學院與澳大利亞布里斯本北部職業技術與繼續教育學院合作舉辦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層次學歷教育,學費最高不超過每生每學年16500元。
以上規定自2011年秋季新生入學起執行,試行兩年。學校應在每年的招生簡章上公布收費標準,按規定及時申(換)領《廣東省收費許可證》(教育收費),并做好收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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