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做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準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為3年,《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的發證日期為2008年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須在2011年進行復審,復審將于近期展開,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為做好復審工作,請各有關企業按要求做好復審有關準備,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設置系統密碼
(一)找回密碼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點擊首頁右上角【企業申報】,再點擊【密碼找回】,輸入注冊號、法人代碼和稅務登記號等信息(輸入內容需與注冊時所填寫的信息一致),系統會將激活鏈接發到原注冊郵箱,請在30分鐘內進入原注冊郵箱點擊系統發回的鏈接,設置用戶名和密碼。如超過30分鐘,該鏈接會自動失效。
(二)查詢系統注冊號
如忘記原系統注冊號,可于5月9日?27日期間前往科技大廈二樓202室進行查詢,查詢系統注冊號須提交以下書面材料:法人授權委托書(注明被授權人的手機號碼)、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須查驗被授權人身份證)。
(三)修改郵箱
如原注冊郵箱已經失效,無法接收系統郵件,請將加蓋公章的修改郵箱申請文件傳真至83671211或83671443修改郵箱。建議使用類似126、163、sina、sohu、yahoo等公共郵箱,不要使用企業網站的郵箱。
找回密碼的業務聯系電話:83699738、83699866、83671210。
二、完善注冊信息
找回密碼后,請立即登錄系統,根據實際情況對“注冊信息”和“核心信息”進行完善和修改(上述兩項信息項下的內容均為必填項目)。注冊信息修改只需修改完成后點擊“保存”即可;核心信息的修改則需在系統提交后將《核心注冊信息修改申請》(說明信息變更前后的情況并蓋公章)傳真到83671211或83671443進行處理。
三、材料準備
參加復審的企業應按《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提前準備相關材料,其中包括:
(一)企業近3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報告。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交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及備案批復)(交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由具有資質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格式參考中國注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原件)(中介機構名單可登陸市財政委網站http://www.szfb.gov.cn/xwzx/xwtzgg/201003/t20100309_1481224.htm或我委網站http://www.szsitic.gov.cn/Index20/386.shtml進行查詢)。
(五)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附加蓋公章的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信息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專業技術職務、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等信息)。
(六)經符合《認定辦法》規定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交復印件驗原件)。
(七)企業近3年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主要包括研發項目數量、投入經費、參與人員數量等概況,每個研發項目的具體情況,起止年限、投入經費、參與人員、創新點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項合同(任務書)及驗收報告作為附件參考)。
(八)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的情況說明,可提供產學研合作協議、研發機構簡介及相應的設施和設備明細、企業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相關證明材料。
(九)近3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一(加蓋企業公章)。
四、名稱變更企業
名稱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盡快辦理所擁有知識產權的權屬人的變更手續,否則將無法參加復。須準備材料如下:
(一)基本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
2、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和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變更(備案)通知書。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二)發生經營范圍變更等經營業務及生產技術活動重大變化的高新技術企業還須準備以下材料:
1、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現狀的證明材料。
2、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企業技術人員、研發人員數)。
3、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研發項目情況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
4、經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6、名稱變更年度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7、其他有助于說明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證明材料。
復審業務聯系電話:82107983,82101954,82107373。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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