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廣東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通知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組織我省2013年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粵國土資利用發〔2013〕124號
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3〕9號),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9月14日至15日舉行。為確保我省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省國土資源廳楊俊波副廳長為廣東省考區負責人,廣東省考區辦公室設在省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負責考試事務性工作,省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薛紅霞副會長(兼秘書長)為省考區辦公室負責人。
二、報名事宜
(一)考試報名條件
1.按《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8號)的規定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若干規定>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1〕8號)的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4)不具備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可在我省考區進行報名并參加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二)報名程序
我省的考試報名經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兩個環節完成。
1.網上報名
(1)時間:2013年5月1日―2013年5月31日。
(2)報考人員統一采用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登錄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exam)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邊遠貧困地區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填寫紙質報名表及電子版(見附件)、帶2寸彩照(藍底)及電子版,現場確認時交由省考區辦公室進行網上補報。
(3)網上報名需上傳的電子版照片要求:2寸彩照(藍底),清晰明亮(不能自行掃描,不能留有白邊),規格為450x600。以前年度報考不符合要求的照片須重新上傳。
2.現場確認
(1)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50號華信中心701、703室
(2)時間:2013年6月11日―6月14日,上午9:00―下午16:00
為避免擁擠,請各考生根據本人報考單位所在地市按下列時間到現場辦理確認手續:
6月11日 廣州
6月12日 深圳、惠州
6月13日 佛山、珠海、中山、東莞
6月14日 江門、河源、肇慶、陽江、湛江、茂名、云浮、潮州、汕頭、梅州、揭陽、汕尾、清遠、韶關、港澳地區
(3)提交資料
初次報考人員攜帶以下資料辦理現場審核:
A、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當場驗證后退還)及復印件:
①公民身份證;
②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
③中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或者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B、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中國香港、中國澳門或者中國臺灣、外國高等院校學歷證書報名的,須同時提交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留學服務的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C、報名表一份(網上在線打印),所在單位加蓋公章;
D、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E、2寸近期彩色(藍底)證件照兩張(所交照片必須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在照片上沿涂普通膠水后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下空白處,禁用特殊粘膠)。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同一單位有多人報考的,可由單位匯總后派人統一辦理。
在我省報名參加過2011、2012年度考試的考生,只須提供全部資料的復印件及照片。
(4)現場審核、繳費、確認流程
A、需要進行資料審核的考生,將上述資料遞交工作人員審核,審核通過后,領取加蓋了省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公章的考務費繳款通知書;在我省報名參加過2011、2012年度考試的考生,無需進行原件資料審核,憑有檔案號的報名表直接領取繳款通知書。
B、持繳款通知書到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營業網點交納報名費(交費網點辦理此項業務的時間通常為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6:30,請注意安排時間)。
C、憑銀行蓋章的回單、已審核的報名資料做歸檔記錄,完成現場確認手續(請于審核及繳費當天交回歸檔)。
三、考試科目及范圍
報考人員自主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范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根據《2012年考試委員會會議紀要》精神,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繼續沿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只做個別內容增減,并將通過考試報名系統發布。考試委員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試題文字使用中文簡體字,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考生答題一律使用中文,簡、繁體不限。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技術規程、技術標準和行業準則等。
為方便廣大考生有針對性地復習,省考區辦公室根據最新考試大綱,修訂再版了《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上、下冊)和《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法律法規新編》等書目,凡需要此套復習資料的考生可于6月1日以后到省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現場認購。郵購方式購買的,請登錄協會網站查詢具體程序。
四、考試時間、地點、準考證打印等相關事宜
(一)考試時間
9月14日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8∶30- 9∶3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9月15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二)考試地點
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52號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東校區教學樓。
省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網站(www.gdreva.org.cn)將于9月初公布學校示意圖、公交線路及周圍酒店聯絡方式。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3年9月1日―9月13日
凡通過審核成功報名的考生,可登錄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exam)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內的準考證打印系統直接打印,如準考證記載信息有誤,請及時與考區辦公室聯系。
五、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147號)及《廣東省收費許可證》(粵費廣東0024005號)的規定,收取每科65元人民幣。
六、發證與執業
各科成績于全部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查詢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經各考區統一發放。各考生要注意保存好準考證,記錄好檔案號,以備取得資格后參加實踐考核之用。
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并在土地估價機構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在通過實踐考核后進行執業登記。經過執業登記的土地估價師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
廣東省考區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環市東路450號華信中心701室
郵政編碼:510075
聯系人及電話:吳建輝 020-87627336(兼傳真)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2013年4月19日
最新資訊
- 2015年湖北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湖南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廣東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廣西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海南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四川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貴州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云南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西藏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
- 2015年陜西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網站201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