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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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中省直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群眾基本用藥,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09]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改革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尽V覆蓋、可持續原則。立足于保障群眾基本需求,減輕用藥負擔,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實現基層醫療衛生的公平。
2.堅持基層醫療衛生公益性原則。把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放在首位,擴大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確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3.堅持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原則。強化政府責任,實行全市統一領導,各縣區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多方共同參與,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4.堅持從市情出發,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實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人事、分配、藥物、保障制度綜合改革,充分調動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積極性,確?;舅幬镏贫扰c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
(三)改革目標
2011年1月25日,在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逐步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體制和新的運行機制,并使全市基本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能力得到增強,醫務人員素質得到提高,人民群眾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得到滿足,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實現全面協調發展。
二、實施范圍
對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服務站、農村鄉鎮衛生院以及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管理體制改革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防保單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具有公益性的事業單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歸屬所在縣區衛生部門管理??h區衛生管理部門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和監督。政府在每個行政村扶持1所標準化衛生室。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對行政村標準化衛生室的設置、業務、藥械、財務實行一體化管理。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于轄區內的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各縣區要創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管理體制。
依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公共服務任務,結合服務人口及當地自然、經濟和社會情況,合理核定所需的人員編制,由編制部門實行總量控制、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防保單位人員編制,以所在地農業戶籍人口數量為基數,按一定比例核定;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編制,以服務人口數量為基數,按一定比例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的人員編制,作為聘用人員、核定工資總量或經費補償的依據。
(二)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鄉鎮衛生院院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分別由縣區衛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公開選拔、擇優聘任,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任期一般為3年。實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準入制度?;鶎俞t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編制和崗位內,實行競聘上崗、全員聘用、合同管理。未聘人員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
(三)推進分配制度改革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按崗定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實行績效工資。依據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任務制定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定期組織對職工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鉤。
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科學核定承擔的工作任務?;竟残l生機構任務,根據承擔的服務人口數量、服務質量和服務半徑核定;基本醫療機構任務,根據近幾年醫療服務平均人數、收入情況,并綜合考慮影響醫療服務任務的特殊因素核定。
建立以服務數量、質量、效果和居民滿意度為核心,公開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任務考核機制。縣區衛生部門組織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績效考核,財政、人社等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考核結果與經費補助掛鉤。
(四)推進基本藥物制度改革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確定的基本藥物目錄有關規定?;舅幬镌瓌t上由省統一實施網上集中招標采購,統一定價,統一配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取消藥品加成,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比例應占藥物的80%以上。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確保規范使用。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過渡期間,基本藥物由省根據招標等情況統一確定采購品種、采購限價,統一確定生產企業及配送企業條件,以省為單位統一集中采購藥品,以市為單位統一招標配送企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庫存藥品全部按進價銷售,不得高于國家指導價和省采購價。
(五)推進政府補償機制改革
對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嚴格界定功能和任務、核定人員編制、核定收支范圍和標準、轉變運行機制的同時,政府負責保障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和其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行。縣區政府承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所需經費的主要責任,市政府對縣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所需經費給予適當補助。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縣區政府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醫務人員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離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用,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定補助。政府對核定的收支差額給予補助。同時,要積極探索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和給予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補助的有效補償渠道,創新補償機制。
政府對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室給予適當補助,政府對村醫補助資金由省、市、縣(區)政府共同承擔。
落實基本藥物制度報銷政策,適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報銷范圍,報銷比例要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四、實施步驟
各縣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改革實施主體的責任,扎實有序推進改革。
(一)核編定崗,合理設置機構
縣區編制、衛生等部門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狀和承擔的任務,依據有關規定,統籌考慮,合理設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科學核定編制數量,合理設置崗位,確保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單位編制總數的80%。
(二)競爭上崗,實行全員聘用
縣區衛生部門依據有關規定,明確定崗競聘的范圍對象,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競聘上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崗位必須具備助理執業醫師資格,所有上崗人員全員聘用,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
(三)妥善安置,確保人員穩定
縣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維護穩定的責任,全力做好未聘用人員的安置工作。要按照省、市推行人員聘用制的相關政策做好未聘人員的安置。對非在編分流人員,依據有關規定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在參加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等方面落實相關待遇,以確保分流安置人員穩定,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四)落實任務,加強績效考核
縣區要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考核體系,由縣區衛生部門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和任務,并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履行職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內部職工落實職責和分工,考核工作績效,并與職工收入掛鉤。
(五)據實測算,核定補償經費
縣區財政、衛生等部門依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量與人員編制情況,合理核定基礎醫療衛生機構的收入和支出,對收支差額給予補助。采取預撥經費保障正常運轉,年末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結算的辦法。
(六)取消加價,按零差率銷售
市衛生部門負責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的統一招標和監管,市、縣區兩級衛生部門負責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監管,并負責將招標的基本藥物配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
五、保障措施
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區、各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扎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配套文件的要求,結合實際,創造性地落實改革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納入重要議程
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和協調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工作。各縣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縣區發展改革、衛生、編制、人社、財政、物價、食藥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保證改革順利實施。
(二)結合縣區實際,科學制定方案
各縣區要針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加強調查研究,縝密制定工作方案,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要根據本縣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機構設置、核編定崗、全員聘用、人員分流、績效工資、經費補償、藥品招標采購配送等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三)落實補償資金,切實保障到位
各縣區要本著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的原則,科學合理的安排財政支出,將試點改革所需資金納入年度預算,確保各項補助經費及時足額到位。要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
(四)加強指導監督,確保規范運行
各縣區、各部門要深入檢查分流安置政策的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度,確保分流人員得到妥善安置。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服務情況、運行情況、財務管理情況、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配送情況、政府補助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規范運行。要創新考核評價方式,逐步建立多方參與、協調高效、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考核評價制度。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違紀違規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五)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直接涉及到各方面利益關系的調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參與。要堅持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廣泛深入宣傳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重大意義和主要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增強群眾信心,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為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件:1.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配置意見
2.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補償機制實施方案
3.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試行)
4.阜新市國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送管理辦法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配置意見
為加快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現對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即: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防保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機構設置和編制配置提出如下意見。
一、機構設置
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機構設置的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多渠道發展的原則;堅持統籌規劃、立足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之以改造及新建,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堅持科學設置、結構合理,有利于鞏固基層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成果。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防保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具有公益性的事業單位,歸屬所在縣(區)衛生行政部門管理。
(一)鄉鎮衛生院
鄉鎮衛生院原則上每個鄉鎮設置1所。服務人口在10萬人左右或處于幾個鄉鎮中心區域的可設置鄉鎮中心衛生院。
除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外,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鄉鎮醫療衛生機構。
(二)鄉鎮衛生防保所
每個鄉鎮可設置1所鄉鎮衛生防保所。在有政府舉辦鄉鎮衛生院的鄉鎮,衛生防保所要并入鄉鎮衛生院管理,通過資源整合發揮綜合效益。其他地區的衛生防保機構可獨立設置。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原則上按照街道辦事處范圍或3?10萬居民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要通過對街道辦事處范圍內的現有一級或二級醫院及街道衛生院、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轉型或改造設立,也可由綜合性醫院舉辦。
堅持舉辦主體多元化的方針,提倡和鼓勵社會力量在符合資質條件和區域衛生規劃的前提下舉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社區衛生服務。
二、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編制標準及經費性質
(一)鄉鎮衛生院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的人員編制以縣區為單位,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狀況、財政收入、自然地理條件等因素,按每萬人農業戶籍人口7?9名核定,鄉鎮中心衛生院的人員編制按每萬人農業戶籍人口10名核定。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經費性質為財政部分補助。
(二)鄉鎮衛生防保所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防保所的人員編制按每萬人農業戶籍人口2名核定。鄉鎮衛生防保機構設在鄉鎮衛生院,其編制納入所在機構的編制總量內管理,專編專用。
鄉鎮衛生防保所的人員編制經費性質為財政全部補助。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按每萬人服務人口7名核定,服務人口在5萬人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每萬人服務人口6名核定。
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要結合現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轉型或改造,首先從衛生機構現有人員編制中調劑解決,同時應核銷有關機構及編制。
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經費性質為財政部分補助。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專業技術人員編制不低于單位編制總量的80%,管理及工勤人員編制不高于單位編制總量的20%;鄉鎮衛生防保所的人員編制均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各單位必須依此標準配備人員。
三、機構編制的管理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由機構編制部門“一個口”管理。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立,要按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履行正常報批程序。
省編委辦對全省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防保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核定的事業編制實行總量管理,具體核定并下達每個縣區的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防保所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編制控制數。
按標準核定的人員編制是人員聘用、崗位設置、核定人員工資總量和經費補償的依據。縣區政府可按照適應需要、從嚴掌握、逐步到位的原則,視本縣區的財政狀況決定省下達的編制使用數量,并可在本縣區的區域內根據實際需要調劑余缺。
縣區機構編制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具體核定每個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防保所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編制,并會同縣區衛生行政部門下達執行。
本指導意見由市編委辦負責解釋。
附件2
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補償機制實施方案
為積極穩妥推進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根據《遼寧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補償機制指導意見》,結合阜新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補償原則
?。ㄒ唬┙y籌規劃,優化資源配置。科學制定并嚴格執行具有可行性、客觀性、前瞻性和相對穩定的基層醫療衛生區域規劃,在機構設置、基本建設投資、設備購置、人力資源配置等方面統籌考慮區域內基層醫療衛生資源的存量和增量,合理規劃,優化配置,避免浪費。
(二)增加投入,多方籌集資金。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在基層醫療衛生方面的投入責任,確定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提供?;踞t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面合理分擔費用。同時,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醫療衛生需求水平的不斷提高,政府逐步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投入。
?。ㄈ┟鞔_責任,分級負擔投入。在科學界定政府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權的基礎上,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投入責任,形成職責明確、分級負擔、財力和事權相匹配的基層醫療衛生投入機制??h區政府承擔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投入的主要責任,市政府對縣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所需經費給予適當補助。
?。ㄋ模┺D變機制,提高投入效率。探索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直接補助等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方式,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機制轉變和效率提高。同時,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體系,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完成情況以及提供的服務進行量化考評,并將考核結果與政府投入相結合,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工作任務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提供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ㄒ唬┗踞t療服務
主要包括: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初級診治以及診療明確的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護理;提供急診搶救及轉診轉院服務等。
?。ǘ┕残l生服務
主要包括: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精神疾病管理、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協助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承擔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人員培訓、技術指導等。
三、補償范圍與渠道
(一)補償范圍
對所有履行政府職能,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嚴格界定功能和任務、核定人員編制、核定收支范圍和標準、轉變運行機制的同時,政府負責核定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其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行。
?。ǘ┭a償渠道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主要通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付費和個人付費補償?;竟残l生服務通過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補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任務由政府按服務成本核定補償。
所有履行政府職能,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
四、核定收支與考核補助
?。ㄒ唬┦杖牒硕?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構成。
(1)經常性收入,包括醫療服務收入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收入。
?。?)財政專項補助收入,包括基本建設經費、設備購置經費、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任務補助經費、人員培訓和人才招聘經費,以及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離退休費用等。
(3)其他收入,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以及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經營收入、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核定。
?。?)經常性收入。醫療服務收入按照前三年醫療服務平均收入,綜合分析物價、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等相關因素,并考慮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對基本醫療服務收入的影響因素合理核定,其中藥品收入根據藥品采購價格和合理用藥數量核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根據服務人口、單位綜合服務成本及核定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數量、質量核定。
?。?)財政專項補助收入核定?;窘ㄔO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承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任務由政府按服務成本核定補助;人員培訓和人才招聘經費由財政部門根據有關人才培養規劃和人員招聘規劃合理安排;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由財政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定補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按相關規定執行。
?。?)其他收入,由財政根據以前年度收入水平并綜合考慮影響收入的特殊因素合理核定。
?。ǘ┲С龊硕?
1.支出項目。
?。?)經常性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業務經費等正常運轉支出。
?。?)財政專項補助支出,包括財政專項安排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培養和人才招聘,以及符合規定條件的離退休人員支出等。
(3)其他支出,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述項目以外的支出。包括贊助、捐贈、醫療賠償支出等。
2.支出核定。
?。?)經常性支出。人員經費按定員定額的方式核定,核定工資水平要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其中績效工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業務經費根據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數量、質量和成本定額(剔除人力成本)等核定,其中藥品支出根據藥品采購價格和合理用藥數量等核定。
(2)財政專項補助支出。根據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培養和人才招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等專項工作任務完成的數量、進度、質量、效益等因素核定。
?。?)其他支出,根據以前年度支出水平并綜合考慮影響支出的特殊因素合理核定。
(三)考核補助
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的經常性收入不足以彌補核定的經常性支出時,差額部分由政府通過多種渠道給予補償,其補償的方法采取先預撥后結算的方式予以保障。即:每月按照核定的任務進行預撥,年終再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任務完成情況、患者滿意度、居民健康改善狀況等進行綜合績效考核,然后由同級財政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結算。根據年初核定的預算指標,按指標總額的70%,采取按月預撥的方式補助資金。其余的30%到年終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予以結算,具體績效考核辦法由市、縣區衛生局另行制定。
五、政府補償方式
?。ㄒ唬┕残l生服務補助。政府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口數量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量給予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竟残l生服務人均補助經費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不低于90%。
?。ǘ┗踞t療保障基金補助。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的城鄉居民,按照國家及省規定的醫療保險支付政策及調整后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ㄈ┨岣呋鶎俞t療衛生機構就醫報銷比例。調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報銷比例,大幅度提高城鄉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在保證醫療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引導城鄉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醫。
?。ㄋ模┨岣呋鶎俞t療衛生機構醫療費報銷比例。調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償政策,提高患者醫療費的報銷比例,使醫療費的報銷比例高于藥品費。
六、政府投入比例劃分
?。ㄒ唬┕残l生服務投入責任
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實行政府分級負擔。省級以上財政人均補助標準確定后,其余人均補助部分由市、縣區財政按2:8比例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
?。ǘ┗踞t療服務投入責任
核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常性收支缺口,主要由縣區級財政承擔,市級財政給予適當的補助?;鶎俞t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培訓和人才招募等,由同級財政保障,省級以上財政予以專項補助。對實行鄉村一體化的村衛生室,政府給予適當補助。扣除省級財政承擔村醫補助外,其余部分市、縣區級財政按2:8比例承擔。
七、收支管理監督
?。ㄒ唬└骷壺斦块T要切實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支監管,要會同發展改革、衛生等部門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評制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ǘ└骷壭l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的監督,督促其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按規定完成核定的收支計劃。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績效考核工作。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和完善內部管理,建立以服務質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切實加強支出管理,嚴格執行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確保全面完成收支任務。
本方案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3
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轉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建立激勵機制,推動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學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體系,改變以經濟收入為主體的分配模式,全面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全市衛生工作中的重大作用,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二、考核原則
堅持績效考核與社會效益掛鉤,突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考核方式和綜合評價、合理量化的考核辦法,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為考核重點,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履行職責;堅持定期考核及不定期督查相結合,建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對其工作人員的兩級考核體系;堅持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政補助、工作人員待遇相結合。
三、工作目標
?。ㄒ唬┙⑺膫€機制。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財政保障機制;建立質量較高、富有效率的優質服務機制;建立崗位競爭、優質優酬的用人分配機制;建立職能部門監督、民主評議的監督制約機制。
?。ǘ崿F五個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重點由重醫療服務向重公共衛生服務轉變;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由單一評價向綜合評價轉變;由追求經濟效益向注重社會效益轉變;由按人頭補助向按服務效果付費轉變。
?。ㄈ┻_到一個目的。以維護城鄉居民健康權益為中心,全面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達到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四、考核內容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內容
1.鄉鎮衛生院考核內容
?。?)基本醫療服務:服務數量、質量、醫療費用、藥房規范建設;藥品零差率銷售執行情況。
?。?)公共衛生服務:國家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應急處理、衛生監督等工作。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情況。
(4)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開展情況。
?。?)人事財務管理情況。
(6)衛生院建設與管理情況。
(7)群眾評價與監督。
?。?)縣級行政衛生部門布置的其他工作。
2.村衛生室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國家基本和重大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參與公共衛生管理、合理用藥、藥房規范化建設和群眾滿意度等內容。
3.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考核內容
?。?)基本醫療服務:診所、護理一般常見病、多發病,體檢,家庭出診、家庭護理指導、家庭病床等服務數量,醫療安全、工作效率、診療費用,藥品使用。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家庭健康檔案及藥品零差率執行情況和群眾滿意度等內容。
(2)公共衛生服務:國家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覆蓋人口、服務質量及群眾滿意度等內容。
?。?)社區服務與管理:財務管理、人員和崗位設置、雙向轉診等內容。
?。ǘ┗鶎俞t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考核內容
?。?)工作數量;
?。?)工作質量;
?。?)勞動紀律;
?。?)醫德醫風。
五、考核方法
?。ㄒ唬┛己梭w系??h、區衛生行政部門按考核標準對鄉鎮衛生院及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績效考核的兩級考核體系;區衛生行政部門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考核?;鶎俞t療衛生機構對職工進行考核。
?。ǘ┛己藭r間??h、區衛生行政部門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2次集中考核,財政、人社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并將考核結果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市衛生行政部門對縣區衛生行政部門的考核結果年底進行一次復核,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復核比例不少于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總數10%,對村衛生室不少于5%。
(三)考核形式
1.查閱資料。統計報表、工作記錄、疫情報告、疫苗接種記錄、處方、病歷等相關文件和醫療文書。
2.現場檢查。內部設置、醫療設備服務流程,庭院綠化、環境衛生及就醫環境。
3.走訪調查。走訪不少于20戶,進行問卷調查,了解滿意度。
4.召開座談會。隨機組織被考核單位不少于30%的職工和若干患者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
六、考核結果運用
?。ㄒ唬┗鶎俞t療衛生機構的考核結果運用
1.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為百分制,分為三個等次,90分以上為優秀,60??89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2.對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規定全額撥付財政補助經費;考核分數為89分以下的,所得分數除以90分為100%計算出得分比率,作為財政補助經費的依據。
3.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予以全額開資,在綜合考慮績效工資時給予獎勵;考核分數為合格的,所得分數除以90分為100%計算出得分比率,作為負責人績效工資的發放的依據;連續兩年考核分數為不合格的,免去負責人職務,或解除初始簽訂合同。
(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工的考核結果運用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工的考核結果,作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為半年)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和晉級獎勵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工作要求與組織實施
縣、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人社等部門落實和細化阜新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主要指標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抓緊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完善考核辦法創新考核方式,增強可操作性,提高考核質量。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把績效考核做為落實醫改方案的重要措施抓好落實。成立專門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嚴肅考核紀律,保證考核客觀公正,促進各項工作開展。
各縣、區衛生、財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后實施。
本辦法由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附件4
阜新市國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送管理辦法
為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做好國家基本藥物的集中采購、配送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有關政策,特制定此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指導原則。按照政府主導、省級統采、市縣(區)配送、規范運作、質量優先、科學評價、陽光操作的總體思路,積極穩妥地實施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工作,做到合理用藥,保障用藥安全。一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二是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科學評審的原則;三是堅持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原則;四是堅持合理使用藥品、嚴格規范操作原則。
第二條 總體目標。規范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保障基本藥物供應;保證中標藥品質優價廉,減輕群眾基本用藥負擔;保證藥品質量,合理使用藥品,確保用藥安全。
第三條 藥品集中采購的主體。全市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鄉鎮衛生院和甲級村衛生室。
第二章 藥品集中采購方式
第四條 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原則上遵循由省級統一網上集中采購、統一價格、統一配送的原則。具體方式為:
1.簽訂合同。醫療衛生機構與中標候選配送企業或藥品生產企業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實行以轄區、縣、區為單位統一組織簽訂基本藥物購銷合同、統一結算),購銷合同應明確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醫療衛生機構回款時間從貨到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0天。
2.需求計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滿足臨床需求的原則,由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選用中標藥品和備案采購品種目錄(國家基本藥物、我省增加的非目錄藥品、備案采購品種分列)。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農村甲級衛生室的基本藥物采購計劃,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集中統計。
3.發出訂單。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定期通過“遼寧省藥品集中采購網”(網址:www.lnypcg.com.cn)發出訂單,經省政府采購中心審核后,向中標藥品配送資格的企業發出采購訂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網上采購藥品。發出訂單包括發送采購單、到貨確認、退換貨等操作。
4.配送藥品。配送企業在接收到采購人通過“遼寧省藥品集中采購網”發出的訂單需求后,對訂單信息進行處理(包括采購單響應、配送、退換貨等),并配送到采購人指定的地點。
5.藥款結算。醫療衛生機構在完成藥品驗收后60天內與配送企業結算和支付藥款。
第三章 藥品集中采購配送方式
第五條 阜新市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按照《遼寧省國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送實施方案(2009年度)》,制定招標工作方案(方案中已明確配送企業資格條件),利用阜新市政府公開網發布,在市糾風辦、市藥監局、市物價局全程監督下組織老師接標、議標、評標,做到規范操作,科學評價,陽光操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確定中標藥品配送機構,報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條 中標配送企業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規范的藥品購銷合同,明確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將中標藥品配送企業按照縣、區劃分,將基本藥物和省增加的非目錄藥品統一配送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
第四章 藥品集中采購銷售價格
第七條 全市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鄉鎮衛生院和甲級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及增加的非目錄藥品全市實行零差價銷售。現有庫存藥品全部按進價銷售,且不高于國家和省指導價。
第八條 一般鄉鎮衛生院允許采購使用我省增加的非目錄藥品的品種數量和銷售額,占每月藥品總數和總銷售額比例≤10%。中心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允許采購使用我省增加的非目錄藥品的品種數量和銷售額,占每月藥品總數和總銷售額比例≤20%。
第五章 藥品集中采購使用
第九條 醫療機構要根據診療范圍、臨床路徑,按照衛生部統一制定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及國家有關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規定,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嚴格規范醫師處方行為。
第十條 醫療機構使用屬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麻醉、精神以及計劃生育藥具、免疫規劃疫苗、免費治療的傳染病用基本藥物等按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醫療機構中的基本藥物保管、購進、不良反應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國家藥品法律、法規、規章。
第十二條 醫療機構應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辦法,制定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措施,對日常用藥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建立基本藥物處方點評制度,合理設定處方指標,對基本藥物處方和處方指標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統計分析。定期公示不合理處方,干預不合理用藥行為。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藥事管理機構,完善醫師處方監督檢查和藥師處方審核制度,加強醫師基本藥物合理使用的培訓,鼓勵醫師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規范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發揮臨床醫師指導合理用藥與藥品質量管理的作用(參與臨床藥物治療和規范臨床用藥行為的作用),為藥物治療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
第十四條 醫師應當根據患者的病情,開具所需藥品,對藥品的有關情況有告知的義務?;颊呋蚱浼覍儆袡嘀ぬ幏剿兴幤返南嚓P情況,有優先選擇治療效果相同或相近的基本藥物權利。
第十五條 醫師基本藥物處方的開具應遵循《處方管理辦法》,使用情況要納入醫師定期考核的內容,其考核結果與職稱晉升、年終考核、職務聘任掛鉤。對未按規定要求使用基本藥物的醫師,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市衛生局將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采購配送、藥品加成、配備使用等情況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的檢查指導,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對未達到基本藥物使用要求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六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七條 阜新市藥物集中采購、配送、使用管理與監督,實行省、市、縣(區)三級分級監督,對藥品生產企業、配送企業、基層醫療機構的監督按照《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遼寧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解釋權
第十八條 本辦法若未作出具體規定,按照省醫改相關配套文件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衛生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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