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開展2010年新增典當行審批工作的通知


【免費試聽】【試題下載】【在線測試】【復習方案】【報考指南】[報名匯總]
各區縣(自治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市典當行業協會: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號)、《商務部關于委托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展2010年新增典當行審批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0]1087號)的相關規定,以及《重慶市商業委員會關于重慶市典當行業2010年發展規劃的報告》(渝商委文[2010]95號)的要求,現將我市2010年新增典當行的審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2010年新增典當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兼顧發展、穩步推進”、“明確職責、從嚴把關”、“操作規范、公開透明”的原則進行。由市商委、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等單位組成市典當行審核和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典當行新增審核和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市商委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新增規劃
根據《商務部關于委托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展2010年新增典當行審批工作的通知》的規定,2010年我市新增典當行總量不超過現有典當行總數的16%和2009年度典當行年審中撤銷企業的數量可作為2010年新增指標。按照《重慶市商業委員會關于重慶市典當行業2010年發展規劃的報告》和經濟發展狀況與典當行設立數量相適應,兼顧扶優扶強的原則,2010年典當行新增規劃及要求如下:
(一)主城及中心區,2009年GDP超過300億元,且現有典當行不足5戶的區即萬州區、涪陵區、沙坪壩區,每個區各新增1個指標。
(二)2009年GDP超過200億元,且現有典當行不足3戶的區即巴南區、合川區,每個區各新增1個指標。
(三)2009年GDP超過100億元,且現有典當行不足2戶的區縣即北碚區、大渡口區、南川區、榮昌縣、璧山縣、銅梁縣、大足縣,每個區縣各新增1個指標。
(四)2009年度典當行年審中撤銷企業的數量優先安排注冊資本規模大、經營業績好、品牌價質高、社會責任強的典當行申報主體,可在全市范圍內選點布局。
(五)新增設典當行注冊資本金要求,主城區原則上不得少于3000萬元人民幣;渝西地區原則上不得少于2500萬元人民幣;其他地區原則上不低于1500萬元人民幣。
(六)支持具有品牌優勢、經營規范和效益良好的典當企業異地設立分支機構。
三、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業務規則以及相關制度。
(二)注冊資本原則上不應低于1500萬元。
(三)有自有產權或租賃期在三年以上的商業用房作為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并能夠按照要求裝修并配備辦理業務所需的必要的設施(營業、防盜、監控、消防等設施)。
(四)有熟悉典當業務的經營管理人員及鑒定評估人員。
(五)有兩個以上具備投資能力的法人股東,且法人相對控股。法人股東應當具備以貨幣出資形式履行出資承諾的投資能力和投資資格,出資額須小于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差額,且在凈資產以內。
(六)法人股東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凈資產不低于資產總額的50%,其中房地產開發、投資類企業需凈資產不低于資產總額的80%;融資性擔保公司投資典當行應按照《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入股資本金來源合法,為真實自有資本,不得以借貸資金或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八)全部股東、擬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均須無故意犯罪記錄。
(九)擬新增設典當行的股東須承諾,兩年內不對外轉讓所持有的典當行股權,不以持有的典當行股權對外質押或提供擔保。
(十)法人股東為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應當出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關于國有資本投資典當行的承諾函,同意國有資本進入典當行,承諾退出或轉讓時,須先經商務主管部門審核擬受讓候選名單及有關資料后,再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相關國資轉讓手續。
(十一)法人股東為上市公司投資的,上市公司應當出具承諾函,承諾有義務配合市、區縣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核查,主動提供與典當經營業務相關聯的有關材料和報表。
(十二)符合《典當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以及公安機關有關治安管理的要求。
申請開設典當行分支機構,除按照新開設典當行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經營典當業務三年以上,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最近兩年連續盈利;2009年年審結果為A類;無違法違紀經營記錄等條件。
四、申報材料
(一)典當行設立申請
1.設立申請(主送機關為重慶市商業委員會。申請內容載明:擬設立典當行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額、經營范圍等內容。在新增規劃中屬第(一)、(二)、(三)類的申請人,在申請中需附上由相關區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向市商委推薦的正式公文)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章程、業務規則、相關制度。
2.出資協議。
3.股東自己出資承諾書原件(注明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未以借貸資金或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承諾兩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典當行股權,不以持有的典當行股權對外質押或提供擔保)。
4.市商委認可的具有法定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原件(包括:銀行詢證函復印件、進賬單復印件等銀行出具的出資證明,每頁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出具驗資證明的日期距申請材料報至市商委的日期在3個月以內,資金應當保存在市商委指定銀行的驗資帳戶內,直至領取營業執照)。
5. 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擬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擬任典當行的董事、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簡歷及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戶籍所在地縣級(含)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非公務員,高級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
6. 市商委認可的具有法定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法人股東上年度標準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財務狀況變動表、會計報表附注及附屬明細表,每頁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
7.市商委認可的具有法定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法人股東出資能力證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資額小于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差額,且在凈資產額以內;權益性投資余額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凈資產不低于總資產的50%,其中房地產開發、投資類企業需凈資產不低于資產總額的80%,融資性擔保公司投資典當行應按照《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8.法人股東的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及營業執照副本(有效期距申請材料報至市商委的日期在3年以上)復印件。
9.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承租或者撥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復印件。
10.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11.市公安局審核意見。
12、承諾開業時按照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入網要求,安裝相應的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配備相應人員,按時報送各項經營數據和財務報表。
13.法人股東為國有資本投資的,應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關于國有資本投資典當行的承諾函(要求注明:同意國有資本進入典當行;承諾退出或轉讓時,須先經市商委審核擬受讓候選名單及有關資料后,再報國資委辦理相關國資轉讓手續)原件。
14. 法人股東為上市公司投資的,應有上市公司投資典當行的承諾函(要求注明:積極配合市商委的監管接受對其和下屬典當企業之間資金往來情況進行核查,主動提供上市公司與典當業務相關聯的報表和材料等)原件。非上市公司投資典當行的申請人,需出具無上市公司投資典當的情況說明承諾函原件。
15.申請人出具無港、澳、臺商資金投資典當行的情況說明承諾函原件。
注:申請人應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上述“申報材料”順序用A4紙裝訂成冊(附目錄),用文件盒套裝。
(二)開設分支機構申請
1.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應當載明擬設立分支機構的名稱、住所、負責人、營運資金數額等)、可行性研究報告、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設立申請由擬設立典當行分支機構所在區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市商委認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典當行最近兩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財務狀況變動表、會計報表附注及附屬明細表,每頁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
3.市商委認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營運資金撥付證明(包括:銀行詢證函復印件、進賬單復印件等銀行出具的出資證明,每頁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出具驗資證明的日期距申請材料報至市商委的日期在3個月以內,資金應當保存在市商委指定銀行的驗資帳戶內,直至領取營業執照)。
4.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擬任分支機構負責人簡歷。戶籍所在地縣級(含)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擬任分支機構負責人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
5.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承租或者撥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復印件。
6.市商委及市公安局出具的最近兩年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的證明原件。
注:申請人應將1-5項材料按順序用A4紙裝訂成冊(附目錄),用文件盒套裝。
五、申請受理和推薦程序
(一)按照《商務部關于委托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展2010年新增典當行審批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0]1087號)要求,我委從2011年元月20日至2月28日開展2010年新增典當行的審批工作。
(二)申請人在市商委行政審批接件窗口報送申報材料前,需到以下部門和機構完善相關手續:
1.到工商局預核名,取得《企業名預先核準通知書》。
2.到市公安局接受申報材料中屬于公安機關負責的相關內容審核,并取得審核意見(憑市商委出具的函件前往。領取函件地點:江北區建新北路82號,1406室,聯系電話:63850390)。
3.申請人向市商委指定銀行(2010年為中國銀行重慶南坪支行,聯系人:周莉莉 電話 61987000(辦) 13370723300;中信銀行重慶分行北城天街支行,聯系人:張濤 電話67856676(辦)13908382772)的驗資專戶轉入注冊資本金,并經市商委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為重慶恒基會計師事務所,聯系人:羅佳 電話:67749550(辦) 13983931757;重慶信通會計師事務所:史川 電話:67758300(辦)13883675738;重慶海平會計師事務所海平,聯系人:尹 斌 電話:63739268(辦) 13752852070;重慶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聯系人:劉衛 電話:89033800(辦) 13883798016)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
4.屬區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推薦的申請人,需征得相關區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的同意,由該區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市商委推薦。
5.國有資本投資典當行的需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關于國有資本投資典當行的承諾函。
6.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個人股東、擬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
(三)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于2011年元月20日至2月21日(星期六、日除外)報至市商委行政審批接件窗口(江北區建新北路82號市,市商委1113室,聯系電話:63851512),報件截止時間為2011年2月21日下午5:30分。
(四)市商委對報件進行審查,對形式內容不齊備(申報材料不齊備)的,將予以告知補正內容并退還申請材料,申請人在前款規定的時間內補正申請材料后到接件窗口重新申報。如申請人逾期不提交補正后的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對形式內容齊備的,將按報件順序按程序予以受理。
(五)在前款新增規劃中的(一)、(二)、(三)類,由區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推薦的申報主體,經審核申報材料的實質內容(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符合申報條件的,經審批后按規定向商務部上報。
(六)對申報材料的實質內容(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申報主體,按照注冊資本大小排序直至額滿為止(同等條件按受理時間先后排序),經審批后按規定向商務部上報。申報材料雖符合條件,但按排序處于新增指標名額之外的,不予審批。
六、相關要求
(一)各有關區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典當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推薦。推薦數超過指標名額的不予接件和受理。凡經市商委受理后審查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區縣不再補報。
(二)申請人要認真準備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準確、項目齊備、相關內容協調一致,符合法定形式。凡經市商委受理后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將不進行補正、調整和替補。
(三)申請開設典當行分支機構的受理和推薦程序參照申請開設典當行程序執行。
(四)新增典當行開業一年內不得變更注冊資本金或者調整股本結構。
(五)由于典當行申辦有指標名額限制,可能出現雖然申報材料被受理,但申報材料實質內容不符合申報條件,或雖符合申報條件但按排序處于商務部批準我市新增指標名額之外而不予上報的情況,對于由此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申請人應予以充分的認識并自行承擔。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商委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決定。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最新資訊
- 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2019-01-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2019-01-28
- 財政部發布: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19-01-25
- 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2019-01-10
- 個稅繳納這9個問題你應該了解2019-01-04
- 2019年個稅專項扣除政策解讀2019-01-03
- 九江醫療衛生機構新會計制度培訓會2018-11-23
- 蘭州市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2018-06-01
- 兩部門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2018-05-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相關問題解答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