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印發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結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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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各行政事業單位:
現將《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結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特此通知。
廈門市財政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結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
為了充分反映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結余情況,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會計核算,根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廈財預[2010]8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收入、支出、結余一級會計科目應按照《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規范性設置,明細科目應按照本辦法的要求進行設置(詳見附件),單位根據實際需要,除按照本辦法設置明細科目外,還可自行增加明細核算和輔助核算。
按照各類預算資金實行分類核算和分別使用的原則,設置統一的明細科目和輔助核算項目。
(一)明細科目分四級核算
1、在收、支、余一級會計科目下,按照資金類別分別設置“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其他資金”三個一級明細科目,其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核算市本級財政撥入資金的收支結余情況。“其他資金”核算非本級財政、同級部門直接撥入資金和市財政專戶撥入資金的收支結余情況;
2、在“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其他資金”一級明細科目下,按照預算科目的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3、在二級明細科目下,按照支出類別設置 “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二個三級明細科目;
4、在三級明細科目下,按照預算管理的項目類別設置 “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經常性業務費”、“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四級明細科目。
(二)輔助核算按照重點核算原則設置。在行政單位“結余”、事業單位“事業結余”的末級明細科目下,設置輔助核算,核算應上繳和結轉使用的結余資金,分為“應上繳財政結余”、“單位留用結余”、“結轉下年使用結余”;在行政單位“撥入經費??其他資金”、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入??其他資金”的末級明細科目下,按撥入單位的名稱和賬號設置輔助核算;在行政單位“經費支出”、事業單位“事業支出”的末級明細科目下,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設置輔助核算。
二、會計核算
(一)市財政撥入資金收支余的核算
1、收到市財政局撥入資金時,按照撥款單或支付憑證的項級科目名稱、經費來源、經費類別等記賬,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或零余額用款額度)
貸:撥入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或項目支出)??人員經費(或日常公用經費、經常性業務費、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
(2)事業單位
收入記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2、支付財政資金時,按照支出內容記入相應的“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屬于項目支出的,按經常性業務費、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分別核算,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或項目支出)??人員經費(或日常公用經費、經常性業務費、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輔助核算: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零余額用款額度)
(2)事業單位
支出記入“經費支出”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3、年終,國庫集中支付指標尚未完成撥付的單位,應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剩余指標余額,全額確認當年財政收入。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暫付款
貸:撥入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或項目支出)??人員經費(或日常公用經費、經常性業務費、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
(2)事業單位
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科目,收入的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4、年終,預算單位應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年度終了的財政性資金結余,分類結轉,分別核算。屬于基本支出結余,按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結轉,屬于項目支出結余,按經常性業務費、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結轉。同時,按市財政局核定的應繳結余數和結轉留用數記入輔助核算。會計分錄為:
(1)基本支出結余
①行政單位
“撥入經費”、“經費支出”的相關明細科目分別轉入“結余”基本支出結余相關科目。
借:結余??一般預算財政撥款結余(或政府性基金結余)??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結余??人員經費結余(或日常公用經費結余)(輔助核算:應上繳財政結余、單位留用結余)
貸:經費支出??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人員經費(或日常公用經費)(輔助核算: 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借:撥入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 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人員經費(或日常公用經費)
貸:結余??一般預算財政撥款結余(或政府性基金結余)??xx項級支出
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結余??人員經費結余(或日常公用經費結余)(輔助核算:應上繳財政結余、單位留用結余)
②事業單位
“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支出”的相關明細科目分別轉入“事業結余”基本支出結余相關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對于單位可以留用的日常公用經費結余,由“事業結余”的相關明細科目轉入“結余分配”進行分配,分配后分別記入“專用基金”、“事業基金”科目,并按有關規定使用。
(2)項目支出結余
①行政單位
“撥入經費”、“經費支出”的相關明細科目分別轉入“結余”項目支出結余相關科目。
屬于應上繳財政的項目結余,記入“應上繳財政結余”輔助核算;屬于單位留用的項目結余,如留用的經常性業務費結余、已完工不需要上繳財政的一次性業務費和發展經費結余,記入“單位留用結余”輔助核算;屬于專項結轉使用的項目,如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一次性業務費和發展經費結余,記入“結轉下年使用結余”輔助核算。
借:撥入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 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經常性業務費(或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
貸:結余??一般預算財政撥款結余(或政府性基金結余)??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結余??經常性業務費結余(或一次性業務費結余、發展經費結余)(輔助核算:應上繳財政結余、單位留用結余、結轉下年使用結余、項目年度)
借:結余??一般預算財政撥款結余(或政府性基金結余)??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結余??經常性業務費結余(或一次性業務費結余、發展經費結余)(輔助核算:應上繳財政結余、單位留用結余、結轉下年使用結余、項目年度)
貸:經費支出??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 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經常性業務費(或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輔助核算: 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②事業單位
“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支出”的相關明細科目分別轉入“事業結余”項目支出結余相關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二)本單位上繳結余的核算
第二年年初,按規定上繳市財政局結余資金,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基本支出(或項目支出)??人員經費(或日常公用經費、經常性業務費、一次性業務費、發展經費)(輔助核算: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零余額用款額度)
(2)事業單位
上繳結余資金列支“事業支出”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三)有預算分配權的行政單位資金收付的核算
1、收到市財政局撥入需要按照預算分配的項目資金,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或零余額用款額度)
貸:撥入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
2、按預算分配撥付項目資金,會計分錄為:
借:撥出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支出
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輔助核算:xx具體使用資金的單位、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零余額用款額度)
3、年終,將撥出的項目資金全額沖減收入科目,沖減后的收入余額轉入相關結余科目,并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將結余上繳財政。
借:撥入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支出
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
貸:撥出經費??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或政府性基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目支出??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輔助核算:xx具體使用資金的單位、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四)收到二次分配資金的單位資金收付的核算。
1、具體使用項目的單位收到有預算分配權的單位撥入財政項目資金時,按照撥入單位書面文件通知的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等記賬,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或零余額用款額度)
貸:撥入經費??其他資金?? 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同級部門撥款(輔助核算:xx撥入單位名稱及賬號)
(2)事業單位
收入記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2、按項目列支情況記入相關支出,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其他資金??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同級部門撥款(輔助核算:xx撥入單位名稱及賬號、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零余額用款額度)
(2)事業單位
支出記入“事業支出”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3、年終,行政單位“撥入經費”、“經費支出”的相關明細科目轉入“結余??其他資金結余?? xx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同級部門撥款結余”科目。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支出”的相關明細科目轉入“事業結余??其他資金結余??xx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同級部門撥款結余”科目。
4、第二年年初,應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結余上繳財政資金。會計處理同其他資金的項目支出。
(五)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將資金撥付到所屬單位的核算。
一級預算單位通過總收支賬的“撥入經費”、“撥出經費”的相關科目核算需要撥付給所屬單位財政性資金的收付業務。所屬單位收到一級預算單位撥付的財政資金,收支的會計分錄同第(一)點“市財政撥入資金收支余的核算”。
(六)財政專戶撥入財政性資金收支余的核算
1、收到市財政局財政專戶撥入財政性資金時,按照撥款單或支付憑證的項級科目名稱、經費來源、經費類別等記賬,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
貸:撥入經費??其他資金?? xx項級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財政專戶撥款(輔助核算:xx撥入單位名稱及賬號)
(2)事業單位
收入記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2、支付財政專戶撥入的財政資金時,按照支出內容記入相應的“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會計分錄為:
(1)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其他資金?? xx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財政專戶撥款(輔助核算:撥入單位名稱及賬號、xx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貸:銀行存款
(2)事業單位
支出記入“事業支出”,明細核算同行政單位。
3、年終,財政專戶撥入的資金結余,預算單位應分類結轉,分別核算。行政單位“撥入經費”、“經費支出”相關明細科目轉入“結余??其他資金結余?? xx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財政專戶撥款結余”科目,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支出”相關明細科目轉入“事業結余??其他資金結余??xx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財政專戶撥款結余”科目。
(七)非本級財政撥入財政性資金收支余的核算
非本級財政撥入的財政性資金,是指中央、省級、區級財政部門以及上級部門未通過市財政局直接撥入單位的財政性資金,會計分錄參照第(六)點“財政專戶撥入財政性資金收支余的核算”。
三、其他要求
(一)預算單位申請撥付財政資金,應按照收入的最細級科目申請。
(二)有預算分配權的單位和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一級預算單位,將財政資金撥付給項目使用單位或所屬單位時,應以書面文件通知項目使用單位或所屬單位撥入資金的基本情況,包括資金類別、項目名稱、項級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等。
(三)用結余彌補經費不足時,在報經市財政局批準后,經費的科目、支出類別按原結余渠道列支。
(四)基本建設類項目仍按現行辦法進行會計賬務處理。
四、本辦法適用于分別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
凡執行《醫院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會計制度的市本級事業單位,應當參照上述規定設置會計科目有關明細科目和備查賬簿,進行相關賬務處理。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社會團體,應當參照上述規定設置與財政撥款有關的備查賬簿,詳細登記財政撥款的相關信息。
五、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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