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基地認定辦法》的通知


【免費試聽】【試題下載】【在線測試】【復習方案】【報考指南】[報名匯總]
所屬行業:其他所屬地區:河南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為認真落實《河南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118號),大力培育特色產業基地,加快工藝美術產業發展,加快構建“三大體系”(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和自主創新體系),走節約集約發展、實現科學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路子,培育區域內工藝美術新優勢。特制定《河南省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基地認定辦法》,現印發你們,望遵照實施。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河南省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基地認定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工作的領導,促進工藝美術產業的繁榮和發展,根據《河南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118號)之規定,我省對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基地(以下簡稱產業基地)實行認定制度。
第二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協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做好認定工作的具體事務。
第三條 認定工作要堅持以誠信為基礎,以質量為根本,以品牌為目標,以發展為動力,重點認定一批在全國有較強影響力、地域特色明顯、產業基礎較好的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區域,充分發揮其示范作用、龍頭效應和輻射功能,樹立其在國內外市場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 申報范圍
第四條 凡從事工藝美術生產的地區均可以申報。工藝美術產品主要包括:工藝雕塑、金屬工藝品、首飾、漆器、花畫工藝品、天然植物纖維編織工藝品、刺繡抽紗、地毯及掛毯、工藝家具、藝術陶瓷及工藝琉璃、樂器、玩具工藝品、劇裝道具、煙花爆竹、工藝傘扇、工藝裝飾燈具、旅游工藝品、其他工藝美術品等。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產業發展相對集中布局,產品具有地方特色,有空間集聚優勢屬于工藝美術的傳統產品;新興工藝美術產品的主產地,應具有10年以上生產歷史;實現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形成工藝美術特色主導產業集群,生產、銷售、發展前景良好,形成一定產業規模,并逐年提高,并能解決勞動力在當地就業。
第六條 產品在國內外市場覆蓋面大,主導產品的產量、產值和銷售額居全省同行業前列;特殊品類產品的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第七條 具有知名的品牌群體和突出的龍頭企業,具有產業鏈式發展,專業化分工協作,增強集群協同效應,注重培育品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注重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重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產品有創新,能夠形成特色產業文化。
第九條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注重節能減排,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十條 當地政府重視工藝美術產業發展,有培育發展工藝美術產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設立河南省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基地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評審委員會)。
第十二條 產業基地所在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向上一級工信局(委)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經審查核實后,向省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第十三條 省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現場考核,提出考核報告和評審意見。
第十四條 省評審委員會將評審結果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確認后頒發證書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條 對通過認定的產業基地授予“河南省XXX產業基地”榮譽稱號,榮譽稱號的有效期限為三年。
第五章 產業基地管理
第十六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通過認定的產業基地進行監督、服務,并每年進行一次審驗,以保證產業基地稱號的嚴肅性及規范運作。
第十七條 加強產業基地統計工作,建立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基地基礎信息年報、半年報、月報制度,產業基地要指定專人負責統計工作,并按時上報上一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 省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負責產業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時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上報產業基地信息和產業基地發展情況。
第十九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稱號期滿的工藝美術特色產業基地進行復評,復評合格的產業基地繼續授予榮譽稱號。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最新資訊
- 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2019-01-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2019-01-28
- 財政部發布: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19-01-25
- 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2019-01-10
- 個稅繳納這9個問題你應該了解2019-01-04
- 2019年個稅專項扣除政策解讀2019-01-03
- 九江醫療衛生機構新會計制度培訓會2018-11-23
- 蘭州市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2018-06-01
- 兩部門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2018-05-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相關問題解答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