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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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
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范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使用,加強對三亞旅游形象標識的管理,維護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三亞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定義
本辦法所稱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是指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名稱、圖案、文字、色彩以及包括三維立體造型、動畫造型在內的組合與應用設計等一整套形象標識系統。本辦法中,“標識”義同“標志”。
第三條 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地位
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是中國海南省三亞市旅游業的象征。任何個人或組織都應愛護和尊重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
第四條 管理原則
三亞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授權三亞市旅游協會對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進行商標注冊和設計專利注冊。
為加強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管理,設立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三亞市旅游協會,由三亞市旅游協會負責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宣傳推廣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提升形象標識的影響力及價值;
(二)負責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使用審批授權;
(三)負責開展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保護,發現侵權行為及時維權;
(四)制訂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有關管理使用細則。
三亞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負責監督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使用管理,指導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工作。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按季度向三亞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書面報告工作情況。
為支持行業協會發展,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通過有償授權產生的貨幣收益由三亞市旅游協會保管和使用,三亞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對貨幣收益的開支用途進行監管。
第五條 使用原則
使用人應維護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正確使用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可申請使用的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范圍詳見《可供申請使用的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清單》,任何對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使用,均應遵守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確定的使用規范。
第六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使用包括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無償使用和有償使用。
第七條 無償使用的定義
以下活動如依法使用標識,不需要審批和授權:
(一)三亞市黨政機關舉辦、承辦的與三亞旅游有關的非商業性的公務或者公益性活動,包括大型活動、旅游促銷及形象宣傳、對外交流等;
(二)三亞市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僅在單位內部舉辦、且不公開進行宣傳報道的非商業性活動;
(三)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不需經權利人許可的使用行為。
第八條 有償使用的定義
本辦法所稱有償使用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包括潛在的或可預見產生盈利),以下列方式使用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
(一)將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
(二)將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用于服務業中;
(三)將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用于廣告宣傳、商業展覽、營業性演出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四)銷售、進出口含有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銷售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
第九條 有償使用的申請
為鼓勵發展三亞特色旅游產品,積極促進三亞國際旅游形象影響力及內在價值的不斷提升,在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有償使用定義的范圍內,允許企業或個人有償使用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有償使用的申請由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辦理。
第十條 新聞媒體使用
新聞媒體在進行新聞報道時,可以使用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不得擅自進行商業宣傳。對于含有標識的廣告,各相關媒體應當審核廣告使用者是否有權使用該標識。
第十一條 推廣措施
為大力推廣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提升三亞旅游形象及旅游形象標識的影響力,實行下列推廣措施:
(一)本市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客運碼頭、游客咨詢服務中心等公共旅游服務場所的主要標識,必須將體現三亞地域名稱的文字與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同時使用。本工作由上述單位自行負責實施,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提供技術指導。
(二)本辦法自實施之日起到2013年12月31日,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有償使用情形,暫予免收形象標識使用授權費;使用人須事先向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提交申請,批準后方可免費使用。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有償授權。具體有償授權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侵權舉報
任何組織或個人發現有侵犯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的情況,均可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向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舉報。侵權行為經核實查處后,視具體情況給予舉報人獎勵。
第十三條 維權舉措
對侵犯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專有權的行為,三亞國際旅游形象標識管理辦公室將依照中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辦法的解釋
本辦法具體適用問題由三亞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實施
本辦法自三亞市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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