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關于建筑業和服務業定額等普通發票換版的通告
更新時間:2013-03-22 08: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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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決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市統一啟用新版《建筑業統一發票(自開)》、《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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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規定,我局決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市統一啟用新版《建筑業統一發票(自開)》、《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同時停止使用《遼寧省大連市轉讓無形資產專用發票》。與上述新版發票相對應的舊版《遼寧省大連市建筑業剪貼發票》(萬元版、十萬元版、百萬元版)、《遼寧省大連市服務業收費定額統一發票》(1元、2元、3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和《遼寧省大連市游覽船客票》(20元、40元、60元)可以使用到2010年10月31日。《遼寧省大連市轉讓無形資產專用發票》停止使用后,納稅人如發生此項業務,可以持相關資料到主管地稅機關代開發票。
納稅人應當于2010年11月30日前,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已使用及未使用的上述舊版發票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交驗、繳銷等相關事宜。逾期使用舊版發票的,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新版發票式樣可以登錄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dl-l-tax.gov.cn/)查看。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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