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免收稅務登記證和代開普通發票工本費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3-13 09: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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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了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大局,改善廣西投資軟環境,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優化納稅服務,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免收稅務登記證和代開普通發票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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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國家稅務局:
為了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大局,改善廣西投資軟環境,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優化納稅服務,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免收稅務登記證和代開普通發票工本費。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免收稅務登記證和代開普通發票工本費是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大局,改善廣西投資軟環境,減輕納稅人負擔,優化納稅服務,提升國稅部門良好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各單位一定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并通過各種媒體廣泛宣傳,把好事辦好、辦實。
二、免收工本費的范圍
(一)全區范圍內為納稅人辦理的稅務登記證(包括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補辦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證件的工本費。
(二)全區各級國稅機關代開普通發票的工本費。
三、規范免收工本費的操作
在綜合征管軟件的稅務登記界面中,當錄入完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并點擊“保存”鍵后,點擊“登記證工本費減免”鍵,對屬于享受本政策的納稅人,在“收費類型”中選擇“全免”,在“減免原因”中選擇“其它”。對于屬于享受“下崗再就業”和“高校畢業生”政策,以及國地稅聯合辦證的,仍按照原操作執行。
四、稅務登記證件和代開普通發票的印發
稅務登記證件和代開的普通發票由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統一印制,并在全區范圍內統一調配使用,“兩證”經費預、結算方式暫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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