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師考試報考條件


審計師報考條件如下:
一、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初級審計師報考條件: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中級審計師報考條件: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高級審計師報考條件: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考試:(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考試和評審是評價工作的兩個環節,凡要求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的人員,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考試并在同一次考試中取得雙科合格成績后,方可申請參加評審。)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港澳報名事項:
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2013年審計師考試招生簡章 2013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預估
2013年審計師考試時間10月13日 2012年審計師考試成績查詢方式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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