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保險公司相互代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2-26 09:03:10
來源:|0
瀏覽
收藏
摘要 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15條等有關規定,保險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省級行政區設立分公司后,可不逐級設立分支機構,直接或者利用包括相互代理在內的中介渠道開展業務。
【報名匯總】【試題下載】【在線測試】【考點匯總】【報考指南】【策】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為了規范保險公司相互代理保險業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15條等有關規定,保險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省級行政區設立分公司后,可不逐級設立分支機構,直接或者利用包括相互代理在內的中介渠道開展業務。
二、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渠道開展業務應確保服務質量,客戶的正當權益不因此受到不利影響。
三、保險公司相互代理可不限于集團公司內部。集團內部相互代理的風險較為特殊,應予以重點關注。相關公司應確保法律關系清晰、管控責任明確、財務核算和資金流向清楚透明。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最新資訊
- 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2019-01-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2019-01-28
- 財政部發布: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19-01-25
- 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2019-01-10
- 個稅繳納這9個問題你應該了解2019-01-04
- 2019年個稅專項扣除政策解讀2019-01-03
- 九江醫療衛生機構新會計制度培訓會2018-11-23
- 蘭州市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2018-06-01
- 兩部門發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2018-05-31
- 財政部負責人就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相關問題解答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