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備考加油站:金融業務2


二、商業銀行資產業務
資產業務是指銀行將其資金通過各種途徑運用出去以獲得收益的業務。商業銀行資產業務主要包括貸款和投資(購買有價證券)兩大類,本書僅介紹貸款類業務。
貸款是指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按約定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貸款人為金融機構,借款人為法人、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等。貸款活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㈠ 貸款的種類
⑴ 按貸款發放時是否承擔本息收回的責任及責任大小,可將貸款分為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風險由貸款人承擔,并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并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后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⑵ 按貸款使用期限的長短,可將貸款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貸款。
⑶ 按貸款發放時有無擔保品,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突出特點是不需要任何擔保和抵押,借款人僅憑信譽就可取得貸款,因此貸款風險較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為有效防范信用風險,商業銀行已逐步從過去以信用貸款為主過渡到以擔保貸款為主,信用貸款主要是對信譽卓著、確實有償還能力的借款人發放。
擔保貸款是指貸款人對借款人以自己或其保證人的資產作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根據擔保形式不同,可將擔保貸款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保證貸款是指以一定的保證方式,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要按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抵押貸款是指按一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貸款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置抵押財產并優先受償。可以抵押的財產主要有房地產等。質押貸款是指按一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而發放的貸款。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貸款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將質押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拍賣并優先受償。可以質押的動產和權利主要有存款單、倉單、提單、債券、可轉讓的股份和商標權、專利權等。
票據貼現是貸款業務的一種,與其他貸款業務的區別是:①貸款是事后收取利息,票據貼現是在業務發生時即從票據面額中預扣利息;②貸款的債務人是借款人,而票據貼現的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或承兌付款人;③貸款的期限相對較長,而票據貼現的期限一般較短。
㈡ 貸款的期限
貸款期限的確定應當綜合考慮借款人貸款用途和綜合還貸能力、銀行資金狀況和資產流動性等因素。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按揭貸款最長不得超過30年),票據貼現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借款人到期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申請擔保貸款展期的,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等出具同意的書面證明。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
㈢ 貸款程序
⑴ 借款人首先向貸款人提出貸款申請。
⑵ 貸款人受理申請后,對借款人進行調查,調查借款人自有資金及其信用程度,調查借款的合法性、安生性、盈利性等情況,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級,核實抵押物、質物以及保證人的情況,測定借款的風險度。
⑶ 貸款人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決定是否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貸款人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⑷ 貸款時應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約定貸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如果是保證貸款,應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由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證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
若是抵押款或質押貸款,則由抵押人或出質人與貸款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⑸ 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支付貸款的利息,到期歸還本息。
㈣ 貸款的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實行審貸分離、分級管理的審理制度。審查的目的和內容主要包括:
⑴ 著重調查和了解借款人本身的情況,包括信用狀況、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等。
⑵ 了解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和目的,是否符合國家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
⑶ 了解借款人以何種方式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是否合法,能否保證貸款的安全。
⑷ 判斷借款人何時能夠歸還所借款項,確定貸款的期限。
⑸ 了解借款人的還款來源和還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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