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會計證書申領、注冊登記、信息變更、調轉等辦理程序
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注冊(離崗)登記、信息變更、調轉、繼續教育確認等事項辦理程序
一、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程序
參加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得“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與會計電算化”科目同時合格的人員,填寫《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隨帶網上打印的考試合格單,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最高學歷為非全日制學歷的,還需要提供1個全日制學歷證書)、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證件近照2張,(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同時攜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內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縣(市)、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申請手續。
二、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離崗)登記程序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后,應自從事會計工作90日內,填寫《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注冊(離崗)登記表》一式2份,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在寧波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的,到寧波市財政局會計事務辦理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下同)。
在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已確定會計工作崗位的,可以同時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和注冊登記手續。同時填寫《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和《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注冊(離崗)登記表》,并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到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申請和注冊登記手續。
從事會計工作的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填寫《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注冊(離崗)登記表》一式2份,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原辦理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三、會計從業資格信息變更登記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基礎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會計行政職務、縣以上政府部門獎懲情況等)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填制《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信息變更登記表》,攜帶變更項目的證明材料原件(如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單位聘書或任命文件、相關證明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原辦理發證(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持證人員政治面貌、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其他信息發生變化的,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原辦理發證(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四、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程序
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工作單位變動并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在發生變動之日起90日內辦理調轉和注冊登記手續。
(一)在同一個縣(市)、區內調轉的
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在同一個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填寫《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2份,由新單位在表中“調入單位審核意見”欄內簽注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轉和注冊登記手續。
(二)在寧波市內不同縣(市)、區內調轉的
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在寧波市內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填寫《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3份,由新單位在表中“調入單位審核意見”欄內簽注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在辦理調出手續后90日內,攜帶由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簽注意見的《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2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和注冊登記手續。
未從事會計工作的持證人員,一般不辦理寧波大市內調轉手續。
(三)調出寧波市范圍的
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調出寧波市范圍的,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出手續,由調出地管理機構統一出具調轉證明,并通過全國網上調轉平臺系統辦理調出手續。在調出手續辦理完成后,持調出地管理機構出具的調轉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等資料,于調出手續辦理一周后至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
由于跨地區調轉已實行了全國統一管理,一旦辦理調出手續,原管理機關將無法再對調出數據進行管理,而且調出時選擇的調入地縣區名稱必須與辦理調入手續的管理機構相一致,否則調入地管理機關也無法正常辦理調入手續。因此持證人員在辦理跨地區調轉時,必須明確所要調入的縣級管理機構名稱(包括省、市、縣),調出后必須在調轉證明上注明的調入地辦理調入手續。同時,由于調入地對調入人員可能有條件設置,因此還需要調轉人員咨詢了解調入地是否可以接收調入。
(四)從外地調入寧波市范圍的
寧波市戶籍人員或在寧波市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可以將持有的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本市。(寧波市辦理會計從業資格區域名稱見附件)
從寧波大市外調入本市的,攜帶由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出具的調轉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在辦理調出手續一周后至90日內,到調轉證明上注明的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調入后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需要在辦理調入手續時填寫《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注冊登記表》,并由工作單位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一起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五、其他說明
(一)補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一寸證件照片1張到原辦理發證(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申請補發手續。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損毀的,應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損毀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一寸證件照片1張到原辦理發證(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申請補發手續。
(二)辦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確認登記手續
1、會計人員通過以下方式完成繼續教育的,不需要辦理確認登記手續:
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定點面授培訓或網上繼續教育并通過考核的;
在寧波市報名參加并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
在寧波市報名參加并取得全國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合格的;
參加寧波市會計學會自行組織寧波市高級會計人員培訓班培訓的。
2、除上述情況外,會計人員完成或視同完成繼續教育的,需要持采集繼續教育培訓證明或相關資料,到原辦理發證(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繼續教育確認登記手續。
(三)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會計從業資格事項
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注冊(離崗)登記、信息變更、調轉、繼續教育確認等事項時,可以委托他人代辦。代辦相關手續時,除按上述規定程序外,還需要出具書面“委托代理書”,注明需要委托辦理的事項、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委托人簽名等,同時還需要提供代辦人員的身份證原件。
(四)網上查詢會計人員信息
會計人員基本信息以及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可以通過“寧波財稅會計之窗網站(http://kj.nbcs.gov.cn)――網上服務大廳――會計從業資格信息查詢”進行查看。
附件:寧波市辦理會計從業資格區域名稱及區域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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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名稱 |
區域代碼 |
辦理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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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本級 |
330201 |
寧波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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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區 |
330203 |
海曙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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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東區 |
330204 |
江東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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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區 |
330205 |
江北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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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侖區 |
330206 |
北侖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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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區 |
330211 |
鎮海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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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區 |
330212 |
鄞州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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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灣新區 |
330215 |
杭州灣新區內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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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區 |
330221 |
保稅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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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開發區 |
330222 |
大榭開發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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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錢湖旅游度假區 |
330223 |
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內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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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330224 |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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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縣 |
330225 |
象山縣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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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海縣 |
330226 |
寧海縣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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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 |
330281 |
余姚市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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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 |
330282 |
慈溪市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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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 |
330283 |
奉化市內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及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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