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關于轉發《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2-11 0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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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通知》(財會[2011]19號,以下簡稱《規劃》)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意見一并貫徹實施。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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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監督局:
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通知》(財會[2011]19號,以下簡稱《規劃》)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意見一并貫徹實施。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局。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規劃》確立了“十二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圍繞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會計體系這一總體目標,提出健全六大會計體系以及十二個方面的具體任務及相應的政策措施,對于進一步深化會計改革,推動會計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會計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學習,認真領會,充分認識《規劃》的發布實施對會計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推動《規劃》的有效貫徹實施。
二、明確目標,細化分工。各級財政部門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貫徹《規劃》的實施意見,明確“十二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目標及具體措施,并將各項目標任務細化落實到年度和人員,爭取每年都有所突破和創新。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貫徹實施《規劃》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利用網站、報刊、雜志等媒體,報道宣傳《規劃》內容,為加強會計管理、深化會計改革創造有利條件,營造良好氛圍。同時,市局將根據財政部要求,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的后評估機制,及時跟蹤了解各區縣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針對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會計改革與發展扎實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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