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非公有制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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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財政局,國家及省級高新區管委會,有關企業:
為鼓勵和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全面提升我省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鼓勵培育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現就2012年云南省非公有制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則及方式
2012年省非公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的安排以創新型云南行動計劃的實施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為宗旨,優先支持非公有制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試點企業申報的項目;涉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項目;產品市場供不應求、當年投入能夠形成生產能力、能對市場形成有效供給的項目;按規定支持2011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或農業成果轉化資金立項、需地方配套資金的項目。
專項資金的扶持方式為定額資助。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必須以申報縣(市、區)的龍頭企業為承擔主體。企業系在申報縣(市、區)依法登記注冊的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非公有制企業,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技術轉化能力,具備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優勢突出、特色鮮明,成長性較好,且對地方財稅貢獻大的盈利企業。
(二)申報項目須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緊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重點,項目特色鮮明,市場前景好,前期基礎工作扎實、科技含量高、有可靠的技術支撐,鼓勵產學研結合,項目實施后可推動高新技術發展。對企業已啟動實施且進展較好的申報項目可優先支持。
(三)項目經費預算合理,項目總經費中,企業自籌經費(含自籌、貸款和其他渠道經費)已落實,申請經費須完全用于項目實施。
(四)已承擔省非公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技術創新)專項項目,并且未結題驗收的企業不得申報2012年項目;企業不應將同一類項目在同一年度申報其他部門組織實施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資金。
三、申報材料
(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申報企業按照省科技廳規定格式編制《云南省科技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下載網址:http://www.ynstc.gov.cn),并附有關附件。已列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或農業成果轉化資金的項目,申報時只需報送項目申報表和附件材料。
(二)申報材料附件
1. 申報項目匯總表(附電子文本)。
2. 云南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項目申報表。
3. 企業獨立法人營業執照,201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 可說明技術來源的證明文件(如專利受理和授權證明、技術轉讓合同等)。
5. 與項目實施有關的有效憑證(許可證、登記證、技術標準備案證、貸款憑證、質量及資格認證、批文等)。
6. 合作協議。
7. 企業自籌經費到位證明材料(銀行存款證明、資產負債表、貸款證明、股東融資證明等)。
8. 其他能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材料(專業機構或法定部門出具的產品、技術檢測報告;技術、試驗工作報告;老師鑒定或評價意見;用戶使用意見;獲獎證書等)。
四、申報名額
各州(市)科技局、財政局應認真做好項目申報前期工作,擇優篩選申報項目,并對申報項目進行排序,凡超過申報限額的項目均不納入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具體申報項目名額如下:
(一)昆明市不超過15個;昆明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分別不超過6個。
(二)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紅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和臨滄市各不超過6個。
(三)保山市、西雙版納州、德宏州、麗江市、怒江州和迪慶州各不超過5個。
(四)省政府確定的8個擴權強縣試點縣(區):石林縣、東川區、馬龍縣、新平縣、易門縣、寧洱縣、永勝縣、云縣,省財政直管的3個試點縣(市):宣威市、鎮雄縣、騰沖縣,分別可報1項。
五、申報程序及相關要求
云南省非公有制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程序為逐級上報審批,2012年非公專項資金申報采取網絡申報與紙質材料申報兩種方式同時進行。具體如下:
(一)擬申報企業登錄“云南省企業申請省級財政扶持項目申報系統(http://116.52.249.87:7002/netrep)”,根據提示完成注冊、項目申報工作。
(二)各申報企業按規定編制項目申報材料報送所在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會同縣(市、區)財政局共同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核意見,聯合行文并附申報材料分別報送州(市)科技局、財政局。
(三)各州(市)科技局、財政局在收到各縣(市、區)報送材料后,出具推薦意見,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推薦限額,聯合行文形成資金申請報告(附項目申報材料、項目排序)于2012年3月30日前分別報送省科技廳高新處(一式五份)和省財政廳企業處(一式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四)8個擴權強縣試點縣(區)和3個省財政直管試點縣(市)的申報材料可直接報送省財政廳和省科技廳,同時抄報州(市)財政局、科技局備案。
(五)昆明高新區、昆明經開區的企業申報項目,由園區管委會出具推薦意見,嚴格按照規定的推薦限額,形成資金申請報告(附項目申報材料、項目排序等),于2012年3月30日前分別報送省科技廳高新處(一式五份)和省財政廳企業處(一式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六、聯系人及電話
云南省財政廳企業處 許宏俊 0871-3620705
云南省科技廳高新處 朱新祥、趙青 0871-3160665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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