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發《上海市人才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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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辦、局,各市級機關,各人民團體: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人才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人才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落實人才強國戰略,促進上海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圍繞建設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人才需求,根據《上海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和《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發展現狀及面臨形勢
(一)人才比較優勢成為上海重要資源優勢
“十一五”期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才工作,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大力構筑人才高地。2010年頒布的本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明確了上海人才發展的指導方針、戰略目標和主要任務,標志著上海人才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
人才規模不斷擴大,集聚和培育了一批高層次人才。至2010年底,黨政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到391.08萬人,比2005年底增加123.77萬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占63.43%.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重從2005年的14.98%提高到25.01%.
高層次人才隊伍穩步壯大。至2010年底,在滬兩院院士165人,占全國院士總量的11%;中央千人計劃人才183人,占全國引進總量的16%;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1260人;中科院百人計劃支持的杰出科學家249人;教育部長江學者計劃支持的特聘教授215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杰出青年基金資助285人;上海市領軍人才580人;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25人;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9700人;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2人,全國技術能手10人,上海市突出貢獻技師50人,上海市杰出技術能手40人,上海市技術能手389人。
人才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涌現出一批科技創新成果。全市各類人才積極參與國家和本市重大工程,服務上海重點領域、重點產業,推進科技自主創新不斷發展。2010年,上海申請發明專利26165件,比2005年底增加15724件;獲授權發明專利6867件,比2005年底增加4870件;獲國家科技獎勵58項,比2005年底增加12項;獲上海市科技獎勵298項,高新技術產值達6958億元。
人才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國際競爭能力顯著提升。上海已成為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和創業的首選城市之一。至2010年底,在滬工作和創業的留學人員9萬余人,比2005年底增加3萬余人;常住上海的外國老師8萬余人,比2005年底增加2萬余人;持有效《外國人就業證》、實際在滬就業外國人近7萬余人,為全國之最,其中90%以上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比2005年底增加近3萬人。同時,本土人才國際化培訓力度不斷加大。
人才服務業持續快速發展,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得到有效發揮。人才服務業已經成為本市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至2010年底,全市人才服務機構753家,比2005年底增加244家;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營業收入達到550億元,比2005年底增加445億元。2010年11月,全國第一個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正式運營。招聘、派遣、人力資源外包、培訓、人才測評、高級人才尋訪、人力資源管理咨詢等人才服務業態基本齊備,國有、民營、外資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市場機制已成為人才配置的主導方式。
體制機制不斷創新,人才環境不斷優化。堅持黨管人才原則,人才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不斷推進,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初步實現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和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的新轉變。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優化上海人才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出臺人才引進、居住、醫療、獎勵、資助等方面的策,人才發展環境得到新優化。發布12個重點領域人才開發目錄,進行人才開發和產業發展同步規劃的新嘗試。以上海人才大廈為核心,市、區縣、行業聯動的人才公共發展服務平臺基本成型,人才公共服務網絡完成新布局。人才服務全國品牌效應充分彰顯,與對口支援地區、長三角地區、中西部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的人才合作交流取得新成績。
(二)人才發展面臨的新形勢
“十二五”時期,上海處于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推進期和戰略機遇期,面臨國際金融危機后續沖擊、經濟發展轉型和統籌城鄉均衡發展的多重挑戰。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進程中,上海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尚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要。突出表現為: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相對缺乏,人才市場化改革有待深化,人才公共政策亟需創新,人才生活文化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重大方針,更好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按照人才優先、國際競爭、創新機制、優化環境、以用為本、服務發展的指導方針,大力提升人才國際競爭力,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改革和政策創新,持續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大力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優活力,完善重點領域人才開發機制,聚焦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人才開發,統籌推進人才隊伍整體建設,為實現上海“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加快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
到2015年,上海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以建設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為發力點,集聚造就一批世界級高層次人才,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作用,為上海建成集聚能力強、輻射領域廣的國際人才高地和世界創新創業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奠定基礎,為進入世界人才強國行列的國家戰略發揮先導作用。
――人才國際化水平大幅提升。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達到1000人,常住上海的外國老師達到16萬人,留學歸國人才達到12萬人,本市重點領域本土人才國際化培訓達到5萬人。
――人才隊伍結構顯著優化。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過高等教育比例達到45%,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R&D)達到123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例達到30%,知識型服務業人才占人才總量比例達到52%,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達到5600人,人才貢獻率達到50%。
――人才市場體系與世界初步接軌。健全政府部門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中介組織提供服務、各類人才自主擇業的市場運行機制,率先建立統一規范靈活、國內國外雙向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基本建成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才市場服務體系。
――人才發展環境初具國際競爭力。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瓶頸基本破解,人力資本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15%,人才發展的事業環境、生活文化環境和服務環境初具國際競爭力。
表
上?!笆濉比瞬虐l展主要指標*
序號 指標 單位 屬性 2015年
1 人才資源總量 萬人 預期性 539
2 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R&D) 人年 預期性 123
3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例 % 預期性 30
4 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過高等教育比例 % 預期性 45
5 人力資本投資占上海市生產總值(GDP)比例 % 約束性 15
6 人才貢獻率 % 預期性 50
7 知識型服務業人才占人才總量比例 % 預期性 52
8 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數 人 約束性 5600
9 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數 人 約束性 1000
10 在滬常住外國老師數 萬人 預期性 16
11 國內專利授予量 萬件 預期性 4
12 留學歸國來滬人才數 萬人 預期性 12
*第1-6個指標是全國通用指標,第7-12個指標是上海特色指標。
三、以三個千人計劃為統領,統籌推進人才隊伍整體開發
(一)加快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千人計劃
實施中央和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千人計劃。實施中央千人計劃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項目、青年項目、創新人才短期項目、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外專項目、人文社科項目等海外引才計劃。實施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千人計劃,發布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需求目錄,建設統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聯系制度,實施千人計劃以才引才的實名推薦制度,建立千人計劃人選進入政府決策咨詢老師組制度,實施千人計劃人選非全時領導職位實聘制度。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1000名能夠引領和促進本市重點領域發展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千人計劃地方隊,爭取一批入選中央千人計劃。
建設具有國際競爭比較優勢的人才特區。在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等區域,構建人才、智力、技術、資金、管理、服務等創新要素資源高度集聚的人才特區。重點建設張江高科技園區、楊浦知識創新基地、國際汽車城、紫竹科學園區等國家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鼓勵基地在人才管理、經費使用、投資融資、股權激勵、成果轉化等方面探索創新、先行先試,推進與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寶鋼集團、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的基地聯盟建設。依托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產業園區,用5年時間,建立一批市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爭取陸家嘴金融貿易區、臨港產業區等成為國家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繼續推進海外引才引智工作。大力實施浦江人才計劃、雛鷹歸巢計劃、海外赤子為國服務行動計劃,推進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積極引進本市重大工程、重點項目緊缺急需的外國老師。實施海外名校精品課程培訓計劃,擴大出國(境)培訓規模。實施上海外國留學生支持計劃,加大海外人才儲備。
(二)大力實施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千人計劃
選拔培養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用5年時間,形成1000名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加強領軍人才培養力度,爭取若干入選兩院院士、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和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等領軍人才國家隊。健全服務聯系制度,加強對領軍人才服務保障;加大宣傳力度和導向,強化上海領軍人才工作品牌。
建立本市科學家工作室。在本市具有相對優勢的科研領域,建立20個具有重大原始創新能力的市級科學家工作室,爭取5個入選國家科學家工作室,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
建設領軍人才后備隊。依托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等平臺,擴大博士后培養規模,提高博士后人員培養質量。完善本市人才發展資金政策,重點資助有潛力的優秀青年人才。推進各系統、各區縣領軍人才后備隊建設,形成領軍人才培養梯隊。
(三)大力實施首席技師千人計劃
培養選拔首席技師。鼓勵并引導企業完善首席技師制度,聚焦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重點領域,用5年時間,在技師和高級技師中培養選拔1000名首席技師。進一步推進技師、高級技師繼續教育及進修交流。充分發揮首席技師示范領軍作用,加快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技能素質較高的高技能人才隊伍。
完善首席技師使用激勵機制。發揮首席技師的關鍵帶頭作用,指導企業建立首席技師管理和聘任辦法。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工作室,對企業推進首席技師千人計劃及建立首席技師工作室給予經費資助,創建一批在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對產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市級、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優先推薦首席技師參加本市突出貢獻技師、杰出技術能手和技術能手等獎項的評選,繼續做好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上海市突出貢獻技師、上海市杰出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和宣傳活動。
建立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依托本市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重點領域,探索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在技能培養、考核評價、使用激勵等方面開展創新探索和改革試點,輻射帶動上下游產業技能人才培養。充分發揮行業企業在高技能人才培養和使用上的主體作用,深入推進企業內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高師帶徒、校企合作等項目,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職工技能培訓制度。
(四)大力推進重點領域人才開發
實施國際金融人才開發計劃。建立引進海外金融人才長效機制,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和緊缺金融人才。健全金融人才培養體系,建設金融教育資源共享平臺。實施金融領軍人才選拔培養計劃,引領金融人才隊伍整體能力和國際化水平的提升。深化國資金融機構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科學的選拔任用和激勵約束機制。至2015年,金融人才總量達到32萬人左右,其中持有國際通行金融職業資格認證證書的人才達到1.5萬人。
實施國際航運人才開發計劃。建立若干產學研聯盟,促進實踐型和復合型航運人才培養。發展國際通行的協會型職業培訓模式,培養各類國際化的關鍵緊缺航運人才。以建設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為契機,大力選拔和引進航運領軍人才。至2015年,航運人才總量達到13萬人,其中關鍵行業人才規模達到5.8萬人。
實施國際貿易人才開發計劃。建設和認定一批國際貿易人才實訓基地,加大政策、資金扶持力度。以建設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為契機,大力引進和培養高層次國際貿易人才。至2015年,國際貿易人才達到120萬人,人才總量、結構、素質基本滿足國際貿易中心建設需求。
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人才開發計劃。編制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人才開發目錄,依托重大攻關項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等,引進和造就具有產業引領力的高層次人才。通過“人才+項目”培養模式,加快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人才隊伍梯次發展。至2015年,新增300名左右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領軍人才、2000名左右骨干人才、10000名左右產業化專業人才,造就一支資源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
實施文化高層次人才和文化創意人才開發計劃。開展文化名家資助計劃,重點資助扶持100名上海文化名家,爭取一批入選國家文化名家工程。組織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和上海文化領軍人才開發計劃,提升文化領軍人才創新創作能力和創新團隊建設。實施文化創意人才開發計劃,依托文化產業園區和創意產業集聚區,大力引進和培育文化創意領軍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至2015年,文化領軍人才達到100名,文化領軍人才后備隊達到500名,文化創意領軍人才達到100名,為提升城市軟實力、塑造時尚魅力的文化大都市和“設計之都”提供人才支撐。
實施教育人才開發計劃。完善東方學者崗位計劃、曙光計劃和高校選拔培養優秀青年教師項目,至2015年,新遴選250名左右東方學者,新選拔培養500名左右高校優秀青年教師。完善教師職業資格、職務評聘制度,建設若干高水平教師培訓基地。大力引進境外優秀教師,建立校企人才合理流動機制,建設“雙師型”教學團隊。
實施衛生人才開發計劃。開展醫學領軍人才、優秀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醫學人才培養項目,到2015年,新遴選培養醫學領軍人才50名、醫學優秀學科帶頭人100名、醫學優秀青年人才150名。完善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加強公共衛生、全科醫學、康復、護理、院前急救等薄弱及緊缺領域的人才培養,促進衛生人才均衡發展,為上海2020年建成亞洲醫學中心城市之一奠定基礎。
實施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計劃。健全社會工作者職業能力評估機制和薪酬制度,推進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健全社會工作發展保障體系,完善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制度,推行項目化、契約化運行機制。健全專、兼職社會工作人才培養和開發制度,提升社會工作者隊伍專業服務水平。至2015年,社會工作人才達到7.2萬人,其中具有專業資質的社會工作者達到1.6萬人,建立一支基本滿足社會建設需求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五)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實施黨政人才開發計劃,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升黨政人才國際化素質,激發黨政人才活力,造就一支善于組織引領國際化大都市發展的高素質黨政人才隊伍。實施一流企業家開發計劃,深入推進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建立企業經營者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機制和契約化管理制度,培育和引進具有國際視野的戰略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實施青年英才開發計劃,著眼于人才基礎性培養和戰略性開發,構建有利于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的政策環境,在本市重點發展領域培養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實施兩新組織人才開發計劃,加強兩新組織高層次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培養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高層次人才隊伍;健全兩新組織人才服務網絡,構建人才政策和公共資源向兩新組織人才平等開放的服務環境;加強上海市流動人才黨員服務中心建設,加大對流動黨員的服務力度。實施農村實用人才開發計劃,以提高科技素質、專業技能和經營能力為核心,建設一支適應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新農村、新郊區發展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
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不斷優化人才發展環境
(一)營造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
以建設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為契機,大力推進創業人才扶持計劃,全力破解人才創新創業瓶頸,為上海成為世界創新創業最活躍地區之一奠定基礎。
優化創業融資環境。創新中小企業貸款模式,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搭建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融資服務平臺,發展科技投貸聯盟。通過政策引導、資金參股、風險補償、稅收優惠等手段,培育和集聚海內外各類天使投資、種子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基金。完善國有投資資金管理考核辦法,把所培育企業產生的科技創新、稅收、就業等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的扶持體系。
優化創業資助環境。研究完善對千人計劃人選、領軍人才及其團隊的創業扶持政策,引導和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事業。研究出臺政府采購扶持創業企業的優惠政策,通過首購、定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和示范項目、推廣應用等政府采購方式,支持創業人才成長。
優化創業登記環境。探索建立法人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分離的企業登記管理制度,在浦東新區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先行先試。創新外籍人才投資創業管理方式,試點并推行外籍人才創業投資企業合同、章程格式化審批。逐步破除創業人才身份限制,推進境內自然人投資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試點工作。
優化創業稅收環境。制定科研成果轉化企業稅收減免政策。制定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業的研發投入稅前扣除政策。制定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進境合理數量的科研教學物品、個人自用物品等免征進口稅收政策。
優化科研管理環境。建立健全現代院所制度,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擴大科研機構用人和科研經費自主權,推行科研人員自主選題、自主聘任科研團隊、自主使用研究經費、自主控制科研進程。建立以自主創新績效為主導的資源配置與學術發展模式。
優化科研成果轉化環境。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自主創新成果轉化機構,促進創新成果轉化由個人化、零散化向專業化、集成化、社會化的轉變。健全促進科研人員向企業流動的激勵機制和分配制度,鼓勵科研人員在項目中試、轉化過程中提供跟蹤指導、轉入創業企業,支持其取得合法收益。健全知識產權交易體系,實施“十百千知識產權人才工程”,推動知識產權專業服務人才成長。
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研究出臺職務技術成果政策,明確發明人流動中的利益共享細則,提高主要發明人收益比例。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完善司法和行政保護機制。加大知識產權宣傳普及力度。
優化創業服務環境。建設創業人才公共服務平臺,融合人才公共服務機構、中小企業促進機構和科技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資源,建設創業服務一站式專窗。建設專業化創業服務隊伍,提供個性化全方位服務。依托高校、創業者公共實訓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等載體,開展創業教育。
(二)構建規范開放的人才市場環境
以建設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為抓手,構建現代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體系,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最大限度地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法制。完善人力資源市場政策法規,明晰政府、用人單位、中介機構、人才的權利和義務。研究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市場信息收集、統計和定期發布制度。健全市場監管制度,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市場公平和效率。
健全人才自由流動和公平報酬法制。構建不受戶籍、身份等限制的平等就業環境,促進人才自由流動和自由競爭。完善同工同酬法律法規,落實所有員工按照同工同酬原則享有公平報酬的權利。落實國家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實現社會保障制度并軌,將在滬工作人員統一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加強對部分行業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縮小行業間工資水平差距。
建設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將人力資源服務業納入本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研究出臺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在企業注冊、財政政策、租房補貼、企業融資等方面予以扶持。積極引進國內外著名人才服務機構,打造上海乃至全國的人才服務機構集聚中心和人才服務供應中心。建設人力資源企業孵化基地,培育中小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支持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做大做強,加速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業務創新,完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鏈,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能級。爭取國家的人力資源服務創策在園區先行先試。
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市場。依托國家重大攻關項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產業化攻關項目和重點科研機構、重點企業,遵循國際通行標準和錄用程序,大力推進并實施面向全球的人才招聘制度,初步形成開放度高、競爭力強、流量大的國際人才資源配置中心。進一步放寬外資設立人才中介機構政策,充分利用國際著名人才機構服務優勢,為上海引才聚才。在本市國際化、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重點領域,鼓勵國內人才取得國際通行的職業資格。建設國際金融人才專業市場和國際航運人才專業市場。
(三)優化高效透明的公共政策環境
以創新人才公共政策為核心,推動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向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使上海率先成為人才管理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費最少的地區。
優化人才引進政策。暢通國內人才進滬通道,進一步完善居住證、居轉常、直接落戶政策體系。完善海外人才出入境制度,簡化海外人才辦理簽證手續;完善海外人才居留制度,放寬投資類和長期在華海外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增加可申請永久居留的海外人才擬任職單位種類,放寬長期居留許可的申請條件;探索海外人才技術移民政策,爭取在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先行先試。制定完善外國老師來滬工作管理辦法。
優化人才培養計劃。統籌協調全市人才培養計劃,做大、做強、做響“大浦江人才工程”品牌,集成實施浦江人才計劃、優秀科技帶頭人計劃、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千人計劃、科學家工作室培育計劃、人才發展資金等高層次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引進、選拔和培養計劃,加大各類人才計劃投入力度和支持強度,形成覆蓋人才不同發展階段、基本滿足人才發展需求的梯次資助體系。建立面向經濟建設一線企業傾斜的資助機制,完善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人才培養資助計劃。建立符合創新規律的持續性資助機制,實現由資助項目向資助人才的轉變。建設人才資助培養信息共享平臺,完善匿名評審老師庫,建立科研誠信檔案,健全資助計劃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制度。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城市建設交通和社會事業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能級。
改革人才評價政策。完善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規范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準入,完善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水平評價辦法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評價辦法。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企業技能人才評價、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辦法。在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建立以科研質量和創新能力為導向的長周期考核標準,作為薪酬、聘用和晉升依據。
創新人才選拔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推公選辦法,擴大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推公選職級和范圍。推行和完善黨委討論決定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推行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派出制和選舉制。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競爭上崗、聘用合同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國企中,建立并實施與國際接軌的全球招聘制度。
創新人才激勵政策。完善本市榮譽制度和政府人才獎勵辦法,表彰獎勵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杰出貢獻的人才。探索建立知識、技術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研究實施技術分紅、技術入股、知識產權折價、股權期權激勵政策,在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率先落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在落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時,向高層次人才傾斜。完善高層次人才補充養老、企業年金等多層次保障政策,提高高層次人才退休后養老保障水平。
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改革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入競爭機制,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創府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和政務公開。健全人才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全面推進人才服務信息共享。
(四)打造宜居多元的生活文化環境
多角度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多層次提高城市對人才吸引力,為上海建成安居樂業的國際都會夯實基礎。
優化人才居住環境。建設公共租賃住房,解決青年人才階段性居住困難。逐步放寬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標準,解決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長期居住需求。鼓勵產業集聚區、高科技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大學園區等建設人才公寓,將符合條件的人才公寓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體系,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的優惠政策。鼓勵實施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政策。新建若干個生產、生活、生態相融合的國際化社區。
優化人才醫療環境。制定高層次人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醫療服務。支持本市衛生機構與跨國保險公司合作,建立國際醫療保險境內結算機制。建設上海國際醫學園區和上海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吸引境外優質醫療機構與醫療人才來滬服務。
優化人才子女教育環境。完善海外人才子女就讀公立學校和參加中高考辦法。制定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發展規劃,鼓勵開辦若干所區域分布合理、收費合理的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創辦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國際性大學。
優化人才文化環境。提升城市包容性,加強與世界著名媒體、文化傳播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尊重海內外人才在信息、藝術、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多元需求。引進、創辦、參與大型國際文化活動,鼓勵和支持海內外藝術團體來滬演出,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各類跨文化、跨國別、跨民族的娛樂活動。大力營造海納百川、追求卓越、開明睿智、大氣謙和的城市文化,積極培育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風尚。
五、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全面負責本規劃綱要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建立黨委常委會定期聽取人才工作專項匯報制度,完善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直接聯系老師制度。
(二)強化責任落實
建立黨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大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指標中人才工作的考核權重。建立年度任務檢查評估制度和方法,定期跟蹤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重點任務分工表,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時間進度和責任人,報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加大資金投入
完善人才引進、培養和開發的政府投入機制,優化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落實保障人才投入的財政資金。統籌運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和促進以職工職業培訓為主要內容的人力資源建設。加強政府引導,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人才發展基金,多渠道吸引和募集社會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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