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關于認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業務資格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2-10 1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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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請被授予資格的單位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依法從事政府采購代理、咨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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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第61號令)的規定,經審核,現認定臺州市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具有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可從事單項政府采購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
請被授予資格的單位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依法從事政府采購代理、咨詢業務。
浙江省財政廳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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