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理財規劃師三級輔導第六章:理財規劃法律基礎(4)


7.熟悉民事訴訟基本流程
民事訴訟,是指當事人的民事合法權益與人發生爭議或者受到侵害時,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程序確定民事權利和義務關系,保護合法民事權益的行為。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狀應當詳細記明法律規定的具體事項。
人民法院立案后,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開庭審理。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一審法院審理后,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以在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在15 日內未提起上訴,則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提起上訴的,一審法院的判決不發生法律效力。二審法院的判決為終審判決,當事人不能再提起上訴,但可以進行再審,再審不影響二審判決發生效力。
8.了解公證制度的基本規定
公證是國家的一項法律制度,是指由國家專門設立的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按照法定程序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件、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及其他與公證有關的法律事務的非訴訟活動。
公證的效力,是由公證書在法律上的地位體現出來的。公證書是國家公證機關行使國家公證權,依照法律程序制作的一種作為證件或憑證的法律文件。它證明某一事項是真實的、合法的,它的效用在于使人們承認持有者享有某種法律上的權利,不侵犯這一權利.并且以自己相對應的義務來保障這一權利的實現。
公證機關的業務范圍,根據我國《公證暫行條例》的規定有十四項基本業務:①證明合同(契約)、委托、遺囑。②證明繼承權。③證明財產贈予、分割。④證明收養關系。⑤證明親屬關系。⑥證明身份、學歷。⑦證明出生、婚姻狀況、生存、死亡。⑧證明文件上的簽名、印鑒屬實。⑨證明文件的副本、節本、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⑩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⑩保全證據。⑩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⑩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⑩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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