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土地估價基礎與法規考點輔導3


地籍管理
考點1:地籍概念
1、 地籍,地是土地,籍是登記基本狀況及隸屬關系的簿冊,所以地籍的解釋是指記載土地位置、界址、數量、質量、用途和權屬關系等基本狀況的簿冊。土地地籍包括地籍簿和地籍圖。
2、 地籍特點:地籍是土地的戶籍。特點:
(1) 空間性:是由土地空間位置的固定性所決定的;
(2) 法律性:體現了地簿冊的可靠性,地籍圖上的界址點、地籍簿上的權屬記載及其面積的登記等都應有法律依據。
(3) 精確性:實地調查,運用先進科學技術,從而保證地籍的精確性。
(4) 連續性:地籍不是靜態的,必須經常更新,保護資料的記載和數據統計的連續性,否則難以反映它的現勢性。
3、 地籍的功能:
(1) 地籍的稅收功能:
(2) 地籍的產權保護功能:地籍的核心是權屬,地籍登錄了土地權利及其界址線。
(3) 地籍的土地正常交易維護功能:
(4) 地籍的土地管理功能;
(5) 地籍的多目標服務功能。
考點2:地籍分類
1、 地籍按功能分類:
(1) 稅收地籍;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的姓名、地址、土地面積以及為確定稅率所需的土地等級。
(2) 產權地籍;最重要的任務是保護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土地交易的正常運行。一般要求有地籍冊和地籍圖。
(3) 多用途地籍。現代地籍。其表現形式不僅是地籍圖和地籍冊,而且大量應用測繪與遙感技術,地理信息系統在現代地籍中也得得到廣泛應用。
2、 地籍按建立的時序分類:
(1) 初始地籍;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對某行政轄區內的全部土地進行全面調查后建立的地籍。
(2) 日常地籍。以初始地籍為基礎,針對日常土地數量、質量、權屬中、用途等狀況的變化進行修正、補充和更正的地籍。
3、 地籍按所記載的對象分類:
(1) 農村地籍;是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基礎上建立的地籍,以自然村作為權屬單元。
(2) 城鎮地籍。是在城鎮地籍調查的基礎上,開展城鎮用地登記后建立的地籍,它以宗地作為地籍單元。
4、 地籍按表現形式分類:
(1) 常規地籍;地籍最常規的形式就是地籍圖和地籍冊。以圖、表、卡、冊所表示的地籍稱為常規地籍。
(2) 數字地籍。由于計算機的廣泛使用,常規的圖、表、卡、冊都可以數字形式存貯在存貯介質中。數字地籍適應多用途、大容量存貯地籍信息資料的需求,且容易更新,它是現代地籍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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