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13年未買社保 60位工人追繳失敗


原三水長運制衣廠約60名工人到三水人社局,要求廠方補繳社保。該廠由于“三舊改造”已于7月31日關閉,工人要求補繳社保的維權追溯期應從2000年起計,人社局表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已超過兩年有效追溯期。
工廠工人要求廠方補繳社保遭拒
位于口岸大道的三水長運制衣廠,已有25年歷史,該廠關閉時,廠內仍有130多名工人。
“廠要關閉,我們無話可說,但是多年的社保廠方一定要幫我們補繳。”昨日,站在人去樓空的廠房前,老工人何女士情緒激動地向記者投訴。據悉,何女士在該廠工作了15年,但廠方只是在2007年才開始為其購買社保。“我們要求廠方幫我補繳之前近9年未交的社保費,遭到廠方拒絕,廠方只是說,可以幫我們申請補繳,但費用要全部由工人自己出,要好幾萬塊錢,這很不合理”。
現場多名工人表示,2007年10月,廠方才為所有工人購買了社保,但在1994年到2007年之間,該廠有一半多工人是沒有購買社保的,當時有不少工人向廠方提出過申請,但一直沒批準,廠方屬于違規違法。
據記者了解,這些工人追討補繳的社保費,時間短的有2年多,長的有近10年。
已過追溯期廠方要求工人自付保費
昨日下午,三水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回應,此前已經接到該廠工人投訴。初步調查發現,該廠于2000年2月份開始為工人參保并繳納社保費,該公司的侵權行為已經終止。所以工人要求補繳社保的維權追溯期應從2000年起計,然而其時距今已逾13 年,已遠遠超過《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的2年追溯期,因此,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沒有法律依據對此立案處理。
經協調,昨日下午5時許,已有116人與廠方簽訂了有關補繳社會保險費事項的協議書,廠方出面幫助工人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補繳社會保險費,但所有補繳的保險費由工人全部承擔。
“廠方說,今天是最后一天,我不簽協議,以后廠方不幫申請,自己補繳都不行了。”十幾名不愿簽協議的工人說,現在他們也左右為難。
提醒 追繳社保維權追溯期僅有2年
勞動部門提醒,該廠大部分工人由于當時參保意識不強,主動申請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目前工人訴求補繳回當時放棄參保的社保年限。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追溯期僅為2年,勞動部門無法要求公司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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